各相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調整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運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的通知》,自2024年6月起教育部對項目運行模式進行了調整,為做好相關工作,現將具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實施步驟
(一)按照教育部通知,2024年6月(含)前立項的項目,仍按原有模式運行,在項目實施期限到期后進行結題驗收,由教育部公布結題驗收結果。2024年7月起立項的項目,按照調整后的模式進行立項、結題、認定等工作。
(二)實施步驟:相關企業提交項目指南→平臺管理員發布指南→校級組織教師自主申請→企業審核項目申請→校級審核項目申請→教師提交項目合作協議→企業審查協議→校級審查協議→平臺管理員立項備案→校企聯合組織項目實施→教師申請結題→企業組織驗收→校級組織驗收→平臺管理員結題備案。
二、項目申報
(一)師生可登錄項目平臺(https://cxhz.hep.com.cn)查詢企業項目指南,由項目負責人填寫申報書。
(二)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是項目運行管理的主體,負責審核申報項目的研究意見和可行性。申報書通過OA系統申請用印后,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分管領導在OA系統提交審核意見。經過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審核同意,教務處分管領導批準后加蓋教務處印章。項目負責人將簽字并加蓋教務處公章的申報書完整掃描上傳至項目平臺。申報書經企業遴選通過后,簽訂項目合作協議。
(三)項目合作協議須經所在單位審核后對外簽訂。合作協議的簽訂要遵守學校規定(《中南民族大學國內合作管理辦法(修訂)》民大發〔2024〕72 號),在校企協商一致基礎上,項目所在單位進行可行性論證并起草協議草案→通過OA系統提交請示→相關部門聯審→學校法律顧問審查→國內合作辦公室審核→分管校領導或聯系校領導審核。協議的簽約掃描件由項目負責人上傳至項目平臺,由企業進行審核。
(四)項目申報的截止時間以各企業指南中的截止日期為準。為便于校方組織審核、監管項目運行及實施、推薦優秀項目等,學校年度常態化申報時間節點暫定為:
1.2025年1月1日—7月31日前在平臺內完成協議確認的項目,將納入2025年第一批立項名單審核與發布。
2.2025年8月1日—12月31日前在平臺內完成協議確認的項目,將納入2025年第二批立項名單審核與發布。
(五)申報書、協議等資料上傳項目平臺后,項目負責人要及時關注平臺業務流程進展,確認企業承諾的資助經費能及時到款(辦理企業經費入帳申請請填寫附件2,項目編號由教務處分配),合規使用項目經費。
三、項目推進
項目負責人是項目第一責任人,應與合作企業保持密切溝通,落實項目指南及合作協議承諾,做好項目實施情況記錄,保證項目順利實施,接受并配合所在單位、教務處及有關方面對項目的運行監管。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須結合人才培養目標定位,根據專業、課程建設目標任務及教學改革實際需要做好項目的運行監管、結題驗收初審、優秀項目推選等工作,對項目實施提供必要的環境及條件支持。
四、項目結題與認定
教務處將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定期組織項目結題驗收。按照教育部統一要求,該項目結題須附項目資金到賬憑證(如發票)或軟硬件接收證明(由所在單位蓋章)。
(一)驗收流程
1.6月15日前,各單位組織開展本單位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結題驗收初審工作。
2.6月20日前,各單位將初審通過后的結題驗收材料報送至教務處實踐教學科:
(1)《學院申請驗收項目匯總表》(附件1),紙質一式一份,電子版同時發送。
(2)每個項目材料,紙質裝訂為一式三份,一個項目(三份)裝入同一個文件袋(封面貼上結項報告書封面)。項目材料包括如下:
①《項目結項報告書》(含本人簽字、企業驗收意見、所在單位審核意見);②《資金到賬憑證》或《軟硬件接收證明(所在單位蓋章)》;③結項書所列支撐材料(與項目直接相關的論文、教材及教研、科研、獲獎等支撐材料掃描合成一份文檔打印)。
3.教務處將統一組織評審,評審通過的項目認定為當年度校級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
4.通過校級驗收后,項目負責人按要求將結項材料及成果附件上傳至項目平臺,學校管理員在項目平臺上完成項目審核,推送到項目平臺管理員完成驗收備案。
(二)省級項目認定
學校將根據湖北省關于項目推薦認定的安排,從已驗收合格的校級項目中,按校級評審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參加省級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的認定,推薦比例及數量以上級通知為準。
五、其他
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是推進產教融合工作的重要抓手,學校鼓勵全校教師積極申報。各項目承擔單位要進一步加強項目過程管理,規范項目結題和驗收工作,樹立質量文化,切實提高項目質量。其他相關事宜可與教務處實踐教學科聯系,聯系人:吳老師 67843811。
教務處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