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數學與統計學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本科學生大類專業分流工作,保證專業分流工作的順利進行,提出如下指導性意見。
一、學院成立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紀委書記或紀檢委員須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考核專家組,負責專業分流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學院專業分流按照“自愿申請、擇優錄取、指導調劑、公開透明”的原則進行。專業分流限定在就讀大類所含的專業內進行,不得跨大類選擇其它專業。上一級留級且尚未分專業的學生按照本年級相同標準參與專業分流;已確定專業的其他年級留級學生不參加專業分流。
三、專業分流程序包括指導動員、績點排名公示、專業志愿申報、專業分配和結果公示。
四、績點排名的依據是平均學分績點,計算方法參照學校本科學生成績管理相關辦法執行,以學校教務系統數據為準。
五、所有學生在校期間有且僅有一次在所屬大類內參加專業分流的機會。學生專業分流結果一經核定,學生應當按核定后的專業修讀。后續專業變更,需按學校及學院轉專業相關規定辦理。
數學與統計學學院
2024年3月26日
作者:金銘;編輯:佘緯;審核:郭暉;上傳: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