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以下簡稱《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關于做好2025年湖北省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鄂招辦〔2025〕5號)等文件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為平穩有序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生命科學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一)聚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規范、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注重學業知識,也注重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既注重考試成績,也注重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二、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相關工作。制訂復試錄取細則并組織實施;統籌做好復試場地與設施準備、技術支持、遴選復試教師等;對相關人員進行政策、紀律、規則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組織對考生的復試考核,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開有關信息,受理考生申訴并及時妥善處理,確保復試工作正常進行。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方式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經綜合研判,2025年采取線下現場復試方式進行復試。
(二)資格審核
1、復試報到時間、地點
時間:2025年3月23日上午7:30-9:30
地點:8號教學樓生命科學學院8C207教室
2、復試報到材料提交和資格審查
考生須按時提交準考證、身份證和畢業證書(2025年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等相關材料復印件。不同類別的復試考生須按照如下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并提交附件1《政治思想鑒定表》,現場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2)并繳納復試費用。
材料內容 |
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
往屆畢業生(含普通本科畢業生、已取得畢業證的自考、網絡教育考生和高職高專畢業生) |
未取得畢業證的自考、網絡教育本科生 |
準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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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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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鑒定表 (樣表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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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專科)成績單 (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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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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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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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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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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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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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兩證的原件與復印件。
學院在復試之前,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仔細核對:學院將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對不符合教育部報考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予復試。所有被錄取的新生,入學時均須審查本科畢業證書,無法提供畢業證書者,取消入學資格。
3、復試費用
按照湖北省物價局審批的標準,每位復試考生復試報到時需現場繳納復試費100元。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不另外繳費。
繳費方式:僅支持支付寶掃碼學校統一收款碼現場繳費,付款時務必填寫備注,格式:報考學院+姓名,例:生命科學學院+張三。
(三)復試時間、地點
1、專業筆試(細胞生物學、生物化學)
時間:3月23日上午10:00-12:00
地點:11號教學樓201教室、11號教學樓202教室
2、綜合測試、英語水平測試
綜合測試、英語水平測試以面試方式進行。
時間:3月23日下午13:30-18:00
生物學學術型碩士面試地點:11號教學樓301教室、11號教學樓302教室
生物與醫藥專碩面試地點:11號教學樓303教室、11號教學樓304教室
面試考生休息室:11號教學樓300教室、11號教學樓305教室
3、加試
時間:3月22日下午14:30-17:30
地點:11號教學樓300教室
(四)復試要求
1.差額復試比例
今年我院按招生計劃120%的比例確定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差額比例計算采用小數點進位取整法)。若復試名單末位出現初試總分同分情況,則同分考生一并納入復試范圍;如合格生源數量不足,按實際合格生源人數組織復試。
2.復試分數線及招生計劃
學習形式 |
學科專業名稱 |
一志愿參加復試最低分數線 |
擬錄取普通計劃數 (不含推免生) |
擬復試一志愿考生數 |
備注 |
總分 |
政治理論 |
外國語 |
業務課一 |
業務課二 |
全日制 |
071000生物學 |
274 |
34 |
34 |
51 |
51 |
34 |
29 |
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進行計劃微調 |
086000生物與醫藥 |
260 |
34 |
34 |
51 |
51 |
52 |
31 |
2.復試名單確定
(1)第一批次復試名單為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并通過國家線的學生名單。待復試資格審核通過后由學院逐一通知復試考生本人,并告知復試時間、地點、復試注意事項等信息(復試名單見附件3)。
(2)第二批次調劑考試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具體信息以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以及生命科學學院網站發布的公告為準。
(五)復試形式與內容
采用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復試包括專業筆試、英語水平測試和綜合測試,各占100分,滿分300分。
1.筆試
學術型碩士復試筆試科目為生物化學,專業型碩士復試筆試科目為細胞生物學,每科試卷滿分為100分。
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復試的考生(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結業生),還須加試2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注: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中也須加試)。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為基因工程、微生物學,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每科90分鐘,每科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評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2.外語水平測試
外語水平測試以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測試內容為聽力及口語測試,英語水平測試和綜合測試同場次進行。
3.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考生進行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三是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四是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五是人文素養;六是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綜合測試以面試方式進行,參加復試的考生隨機抽取一套試題(含綜合測試和英語水平測試的試題),并進行回答。綜合測試滿分為100分。
綜合測試和英語水平測試時間共計一般不少于25分鐘。
面試小組由5-6名教師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3-4人,外語水平測試面試教師不少于3人。面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面試過程全程錄像。面試結束后,面試小組成員須在面試記錄單上簽字。
4.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計算
綜合測試成績=各位面試教師成績之和÷面試教師人數
外語水平測試成績=各位測試教師成績之和÷測試教師人數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外語水平測試成績。
復試成績滿分300分,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
(2)普通計劃考生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70%+[(復試成績÷3)×5]×30%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強化對考生的誠信要求,依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學院認真核查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學院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仔細審查考生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學202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鑒定表》。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錄取后因個人違法事件或個人負面輿情造成不良影響的,取消入學資格。
五、錄取
(一)錄取程序
生命科學學院的復試錄取細則、復試考生名單、復試結果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等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通過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其中復試錄取細則、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前在學院網站公布,紙質文本在學院公告信息欄內張貼。
(二)錄取規則
1、以下情況均屬于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復試成績低于180分;
(3)專業筆試成績低于60分;
(4)綜合測試成績低于60分;
(5)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
2、復試合格考生,根據招生指標,參考學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
3、“骨干計劃”和“士兵計劃”考生的復試成績按照學校公布的方案計算。
(三)錄取其他要求
1、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網報時填寫的為準,虛假及復試時更改的民族成份無效。
2、“骨干計劃”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在職考生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
3、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或簽訂定向培養協議,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學校及學院不承擔責任。
4、考生因資格審查不合格被取消錄取資格的,或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錄取資格的,招生計劃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5、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如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須在5月10日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院同意,學校批準,可以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校學習,逾期不再辦理。經學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本單位本年度的招生計劃。
六、其他要求
(一)明確對總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原則
學院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若考生總成績相等,按初試總分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初試總分成績相等,按初試科目英語、政治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遴選。
(二)咨詢渠道
研究生復試期間,考生若有任何疑問可向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提出。
聯系人:張老師,電話號碼027-67841266。
(三)復試和錄取工作紀律
學院在復試錄取工作中嚴格遵守招生紀律。
1、實行全程監督制度。嚴格落實一崗多控、多崗監督工作機制,對關鍵環節、關鍵崗位加強監督。
2、接受學校監督巡視組對復試現場進行巡查。對不符合國家政策的做法及時糾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平穩有序,公平公正。
3、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一律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及其領導的責任,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4、實行回避制度。復試命題、面試教師及相關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復試公平公正的,應當回避接觸當次復試的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評分參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職復試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復試公平公正的,不得參加當次的復試工作。
5、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的爭議,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保證考生咨詢、申訴、檢舉渠道的暢通。對于考生提出的疑問,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及時答復。
七、附則
(一)本細則由生命科學學院負責解釋。
(二)其他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湖北省及我校相關通知要求執行。如我校公布內容與上級最新政策相沖突,按照上級最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