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2號)、《中南民族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遴選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16〕12號)和《關于做好推薦2023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規定,特制訂經濟學院推薦2023屆本科優秀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根據學校要求,為加強對推免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柯尊韜 李 波
副組長:毛中明 劉君強 吳 嬰 熊 芳 孟慶雷
成 員:馬 宏 張 娟 段世德 王玉玲 劉 馳
胡亞蘭 王媛媛 熊岳煒 高無盡 談玉婷 湛 諶
二、推薦程序
推免生的條件及推薦程序按《中南民族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遴選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16〕1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特殊情況
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在科學研究或社會實踐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績或有突出表現的學生(具體條件按照《中南民族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遴選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16〕12號)規定執行),由本校本專業或相近專業3名教授聯名推薦,經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審核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核通過者參加學院綜合排名,并占用學院推免指標。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參考,不作為學生個人的成果、獎項用以申請推免資格。要嚴格審核認定學生的特殊學術專長,堅決杜絕弄虛作假。
四、資格審查
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對申請推免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綜合測評、獎勵加分報相關部門審查,并確定出綜合成績。學院分專業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額的1.2倍確定初選名單(尾數不足1的按1人計算)。推免生名單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按照各專業學生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來確定。推免生名額根據學校下達指標數按各專業人數比例進行分配(見附件1)。
五、綜合成績計算方法(見附件2)。
六、時間安排及要求(見附件3)。
七、其他
(一)學校教務系統啟用“推免管理”子系統,學生可登陸個人教務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二)學院對綜合排名、綜合成績、學業成績、綜合測評成績、獎勵加分成績在線上和線下公示三天。公示期間,如有異議,以實名向經濟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提出書面意見,經濟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對提出的書面意見進行研究,并將研究結果告知當事人。
聯系人:談老師 聯系電話:027-67842744
八、其他未盡事宜以學校文件為準,解釋權歸經濟學院推免工作小組。
經濟學院
2022年9月10日
附件1:經濟學院2023屆推免生名額分布表
經濟學院2023屆推免生名額分布表
專 業 |
專業人數 |
推免指標 |
候補人數 |
金融學 |
182 |
5 |
1 |
金融工程 |
108 |
3 |
1 |
經濟學 |
140 |
4 |
|
保險學 |
63 |
1 |
1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102 |
3 |
|
經濟統計學 |
32 |
1 |
1 |
注:學院總人數627人,學院共17個指標,候補4個。如有放棄或取消資格的,分專業按候補順序遞補;對于沒有候補名額的專業,則按照保險學、金融學、金融工程、經濟統計學專業候補人選依次順序遞補。
附件2:推免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及獎勵加分說明
一、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公式:綜合成績=學業成績×85%+綜合測評成績×7%+獎勵分成績×8%。
學生各項成績一律保留兩位有效小數。
1、學業成績
學業成績為學生培養方案有學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課程(學業成績單上的所有課程)的平均成績,換算公式為:學業成績=50+平均學分績點(GPA)×10。
2、綜合測評成績
綜合測評成績總分為100分,包含:專業素質(包括專業基礎和創新創業能力)、科研素質、政治思想素質(包括政治學習、品德修養、參加集體活動表現等)、身心素質(包括身體素質、心理素質)等環節,同時要考慮學生在校期間參軍入伍服兵役情況、到國際組織實習情況。推免綜合測評成績根據經濟學院前三學年度學生綜合測評分的部分項來定。
年度推免綜合測評成績 =(德育素質分+體育素質分+附加分-附加分中已獲推免獎勵分認定的分數)÷ 38 × 100
其中德育素質分上限為25分,體育素質分上限為5分,(附加分-附加分中已獲推免獎勵分認定的分數)上限為8分,加總分上限為38分。
綜合測評成績=前三年的年度推免綜合測評成績之和÷3。
3、獎勵分成績
獎勵分成績總分為100分.
換算公式為:獎勵分成績=獎勵分之和÷15×100。
獎勵分為學生獲得各級表彰、學科競賽獎項以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各類發明等,學校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獎勵積分,但各項獎勵分累計不超過15分。
4、審核鑒定
成立審核鑒定專家組,專家組由全院副教授及以上職稱專任教師中隨機抽取5人組成。組織專家對學生獎勵加分涉及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專利、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等進行審核鑒定,組織公開答辯。
對于學術不端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取消推免資格。如不參加答辯則視為自動放棄推免資格。
二、獎勵加分項目說明
學校按照一定標準對獲得各級表彰、學科競賽獎項以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各類發明的學生給予獎勵加分,但各項獎勵積分累計不超過15分。獎勵加分項目范圍如下:
1、競賽類
競賽類獎勵加分項目以《中南民族大學大學生創新科技活動管理辦法(修訂)》(民大發〔2021〕37號)文件規定為準(網址:http://www.g1tmj6w.xyz/cxcy/info/1007/1637.htm );省級大學生科研成果獎及專利以證書為準。推免實施辦法第八條的第2、3點由創新創業學院負責審核認定。
2、論文類
刊物等級參照學校2018版科研相關文件進行判定,推免實施辦法第八條的第4、5點由科學研究發展院負責審核認定。
3、表彰類
全省(國)優秀共青團員(團干)、全省(國)五四青年獎章,推免實施辦法第八條的第1點由學生工作部(處)、團委負責審核認定。
說明:各學院以上述范圍為準受理學生獎勵加分申請,并組織初審,將審核通過的項目填入獎勵加分統計表后按通知規定時間統一至各相應部門進行復審,并核實更正學生報名時在系統中填寫的各類獎勵加分信息。
附件3:推薦工作時間安排及要求
(一)9月10日,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在線上及線下公示學院實施細則,廣泛宣傳,組織動員本院2023屆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積極申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的組成及實施細則(紙質及電子檔)報教務處備案。
(二)9月11日(6點—23點55分),學生在教務系統師生端進行網上報名,申請特殊人才的學生向學院提交紙質材料。
(三)9月12日-9月15日,各學院審查申請學生的資格、計算學業成績、組織綜合測評、認定獎勵加分等。學業成績的有效時間截止到2022年9月10日(從9月11日至推免工作結束這段時間,不處理2019級本科生成績錄入、置換、認定等相關事宜),各項獎勵加分項目的有效時間截止到2022年9月10日,且獎勵加分項目須由學院初審后匯總,并填寫《2023屆推免生獎勵加分項目匯總表》后統一至相關單位進行復審,專利及競賽類獎勵分由創新創業學院負責,論文類獎勵分由科學研究發展院負責,表彰類獎勵分由學生工作部(處)、團委負責。對于以特殊人才申請的學生,學院推免工作小組需將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在線上和線下進行公示。如有特殊人才,學院在9月12日,將審核通過的特殊人才申請表、獎勵加分匯總表報教務處,并附獎勵加分項目材料復印件。
學院按核實后的學業成績、綜合測評成績以及獎勵分成績計算綜合成績(核實更正教務管理系統中學生報名所填各項信息,使用教務管理系統進行計算),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額的1.2倍確定初選名單(尾數不足1的按1人計算,排名方式分學院排名和專業排名兩種,由學院確定,同時學院應確定候補學生的候補順序),并在線上和線下進行公示3天(內容須包含綜合排名、綜合成績、學業成績、綜合測評成績、獎勵加分成績)。對有異議的學生,學院查明情況,公布處理結果。
(四)9月16日上午下班前,學院將最終擬定的推薦(含候補)名單及相關材料報教務處,材料包括:同意推薦和同意候補學生的推免生情況匯總表、同意推薦學生的推免生備案表的紙質及電子檔、以及同意推薦學生的成績單PDF格式電子檔(以“身份證號_姓名”命名),材料各項內容與學院公示結果、教務管理系統中的信息一致。
(五)9月17日-9月23日,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推免生名單,并在線上和線下進行公示,公示期間被實名舉報并經查實為不合條件或有違規行為的學生,取消其推免生資格,并從候補人選中依次遞補。
(六)9月24日,取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將由學校上報至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