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開展我校2023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和《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辦法(修訂)》(民大發〔2018〕21號)文件精神,制定經濟學院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細則,具體如下:
一、評審委員會(13人)
主 任:李 波 戴迎峰
委 員:毛中明 劉君強 黃仕清 熊 芳 馬 楠 張躍平 張 英 劉繼兵 王媛媛、覃靖然 學生代表(1人)
二、參評對象
(一)經濟學院基本學制內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
(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學生可以參評;
(三)已獲得國家獎學金者不進行重復申請和獎勵。
三、指標比例與獎勵標準
經濟學院共4個名額(含1個候補名額),每位獎勵2萬元。
四、申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學習成績優異,所學必修課平均成績在本年級本專業排名前30%或平均成績85分以上;
(五)科研能力顯著,專業實踐能力突出,在讀期間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學術研究成績顯著。以第一作者或與導師共同署名(導師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或出版本學科專業領域學術專著或譯著(本人為第一作者,或本人為主要作者,撰寫3萬字以上);或作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名)參與科研項目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獎勵。各學院要組織專家對成果水平進行評審。
2.學科競賽成績突出。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人參加研究生創新創業競賽,獲得國家級獎一等獎前7名、二等獎前5名、三等獎前4名、優秀獎前3名者;獲省部級獎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2名、三等獎第1名者。以上獎項以及獲獎者排名均以創新創業學院認定為準。
3.創新發明成績突出。以我校為第一專利權人,研究生為第一發明人或與導師共同署名(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為第二發明人),獲得發明專利。
(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受到學校處分;
2.在科研工作和社會實踐中,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事故、損失和不良影響;
3.發生學術道德失范,學術不端行為;
4.有課程考試不及格;
5.經學校批準休學復讀不滿一年;
6.超過規定學制年限,延期畢業;
7.未按期注冊;
8.學校認定的其他情形。
五、評定細則
(一)考核范圍
綜合考核主要包括學術論文、學術專著(含譯著)、科研項目獎勵和學科競賽等四個方面, 所有成果申報材料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9月28日。
(二)總積分計算
總積分=學術論文積分+學術專著積分+科研項目獎勵積分+學科競賽積分
(三)具體積分細則
1.學術論文
(1)按照《中南民族大學科研獎勵辦法(試行)》中論文類的規定劃分論文類別,經認定具有相應學術影響力。
B1等刊物每篇12分;B2等刊物每篇10分;C等刊物每篇8分;D等刊物每篇6分;E類刊物每篇4分。
(2)發表的學術論文以刊物原件為準,并需提供復印件存檔。用稿通知和論文清樣都不計入科研積分。
(3)以第一作者或與導師共同署名(導師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等同對待。
2.學術著作
出版有關著作的,按照以下標準計分(本人為第一作者,或本人為主要作者,且封面上有作者姓名)。
類 別 |
單位 |
標準分值(分) |
國家學術出版基金資助出版的著作; 入選國家社科基金文庫著作 |
1部 |
7 |
人民出版社、三聯書店(北京)、中華書局、商務印書館、科學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學術專著 |
1部 |
5 |
其他學術專著 |
1部 |
3 |
學術性的譯著、工具書 |
1部 |
2 |
編著、科普類書籍 |
1部 |
1 |
3.科研項目獎勵
本人作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名)參與科研項目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獎勵。
一等獎7分,二等獎6分,三等獎4分。
4.學科競賽
在相關學科競賽或有關調研類社會實踐活動中表現突出并獲獎的,得相應加分。
級別 |
國家級 |
省部級 |
校級 |
院級 |
一等獎 |
3 |
1.5 |
0.4 |
0.225 |
二等獎 |
1.5 |
1 |
0.225 |
0.15 |
三等獎 |
1 |
0.5 |
0.15 |
- |
優勝獎 |
0.5 |
0.25 |
- |
- |
注:團隊獎項只獎勵負責人。
5.其他說明
結合學院實際,經學院研究生評審委員會討論,國家獎學金已獲得者不再進行重復獎勵。以上四項積分相同者,必修課平均成績高者優先。
六、考核及審批程序
1.個人申請(9月21日至9月28日)。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向本培養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如實填寫《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除手寫簽名,其他填寫地方均打印),并提交成績單及相關支撐材料。同一申報原因和支撐材料不得重復使用。
2.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初審(10月7日至10月19日)。各評審委員會確定本單位獲獎學生名單后,在本單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各研究生培養單位于10月19日前按學校分配名額另加候補一名,以得票多少為序,填寫《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連同《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信息統計表》以及相關支撐材料一并報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領導小組辦公室(大學生活動中心三樓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檔發送至郵箱xszz@scuec.edu.cn。
3.學校審核推薦(10月20日至10月31日)。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開展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并在學校學生資助網站上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是國家大力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重大舉措,學院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堅持平等、回避、公正、保密原則,確保評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嚴格按照相關文件的要求、程序進行評審,嚴格審查申請人材料,堅決杜絕學術不端行為,堅決杜絕徇私舞弊,對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當事人的評選資格并給予相應的校紀處分。
本細則所有解釋權歸中南民族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
經濟學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