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晚,民大法霽沙龍第六期成功舉辦。本期沙龍以“傳統技藝類非遺的法律綜合保護模式實證研究”為主題,同時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在法學院219會議室設立線下會場的同時,通過騰訊會議的方式,吸引了四十余位老師、研究生和本科生參與。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妥學進擔任沙龍主匯報人,王瑞龍教授、何平副教授、楊帆副教授、張軍榮副教授和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博士研究生王通擔任與談嘉賓。沙龍由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孫其琛主持。


本次沙龍分為主題匯報、與談人與談和交流互動三個環節。主題匯報環節,妥學進同學從知識產權保護、公法保護和特別權利保護的視角,利用均衡價格、成本與收益、創新激勵等理論對傳統技藝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進行了深入探討,分析了三種保護模式的功能和局限性,提出了完善公法和私法綜合保護模式的路徑。
與談環節,王瑞龍教授提出如下修改建議:一是進一步推敲文章結構的邏輯以及觀點、文字表達的邏輯性和準確性;二是盡可能梳理清楚現有制度在實踐中運用狀況;三論述重點是如何利用好現有制度、如何建立健全具體的規則,而不是選擇什么樣的模式。
何平副教授首先肯定了論文選題的價值和匯報人為這篇論文所作的努力,隨后給出了改進的建議。她指出,文中提及的若干假設性的結論需要結合實踐中產生的效果加以討論,特別是以實證分析方法論證集體權利模式能否實施問題,同時應加強對綜合模式中私法公法銜接問題的闡述。她強調,本篇文章的最大價值應是將實證分析方法貫徹到底。
楊帆副教授贊同前兩位老師的看法,并提出論文核心命題的提煉路徑有待進一步明晰、邏輯結構有待進一步完善、基本觀點有待進一步明確、規范性有待進一步加強等修改意見。他還建議可以多參考外文文獻,了解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全球進展。
張軍榮副教授從實證研究入手,提出了五點建議:一是點明文章的實證研究體現不足;二是文章須補充“為何只選擇技藝類的角度而不選其他角度”的說明;三是聚焦于文章的核心討論問題,強化問題意識;四是注意文章的協調性,避免文章邏輯前后矛盾;五是加強國際視野,豐富文章內容。
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博士研究生王通認為,該選題的角度十分新穎且有深度。他指出,該文章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方式只提及了法律方式,應增加其他的保護方式的論述,并對文章的規范性和嚴謹性提出了具體建議。
交流互動環節,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劉勇軍提出文章應該通過一定的法經濟學分析來予以完善。也有本科同學針對知識產權論文寫作方面提出自己的幾點困惑,王瑞龍教授給予耐心細致的解答。
伴隨三個環節的結束,主持人孫其琛同學為本期沙龍做了一個全面的總結,對本次出席的各位老師表達了謝意。至此,第六期法霽學術沙龍在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
供稿:鄧威
攝影:王慧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