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湖北省法學會、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2023年年會暨湖北省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第三屆理事會換屆會議在中南民族大學隆重召開。本次會議由湖北省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主辦,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中央四部委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基地、湖北省民族理論政策研究基地、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與人才培養基地(中南民族大學)承辦,湖北省民宗委、湖北省法學會、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學會和各民族院校及各地民委近100位專家、學者、民族工作者參會。
開幕式由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祁帆主持。中南民族大學科學研究發展院院長覃瑞致開幕辭,熱誠歡迎來自全國各地的專家學者來校參加盛會、交流思想,共同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湖北省法學會副會長干永平致辭表示,推進民族工作法治建設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新時代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的新發展、新變化、新特點展開研究,為實現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貢獻。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政策法規處處長李智致辭表示,湖北省民族法學研究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近年來產出了一系列高質量學術成果,對湖北的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希望研究會堅持理論聯系實際,主動服務荊楚大地的民族事務治理,不斷提升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水平。
湖北省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院長潘紅祥教授作研究會第二屆理事會工作總結,表示研究會將堅持全面深入系統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發揮平臺作用,開展調研活動,服務民族工作實踐,主動作為,圍繞國家民委政法司工作重點展開研究,完善民族法治政策、加強國際人權交流合作、提高民族事務治理能力。
隨后舉行了湖北省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第三屆理事會換屆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理事成員以及研究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等,潘紅祥當選為新一屆研究會會長。
主題報告環節由遼寧省法學會民族法治研究會會長、大連民族大學文法學院劉靈芝教授主持。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會長李遠龍教授以《傳承中華優秀法律文化研究》為題作報告,通過翔實的資料梳理和科學的考證分析,論證了當代中國法治建設要善于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積極因素,發揮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禮法合流、德潤人心的優勢,增強公民遵法守法的自覺性。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譚潔教授以《廣西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賦能鄉村產業振興:機理、挑戰與對策》為題進行報告,在理論維度分析了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賦能鄉村產業振興的作用機理,在現實維度分析了當前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在執行的過程中面臨的挑戰,在對策維度提出了優化負面清單編制、強化負面清單執行監督、完善配套財政制度等建議。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冉艷輝教授作《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下的自治州生態文明建設立法》的報告,認為自治州的生態文明建設立法,應根據區域特點與地方實際,以公平公正為原則,強化立法的精準性。黃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馬連龍主任以《涉生態環境領域企業合規制度研究——以青海省為例》為題作報告,認為企業合規制度既體現了節約社會資源、維護社會效益的社會價值,又展現出規制企業行為、避免違法犯罪的法律價值,青海的發展定位決定了當地企業要實現持續發展,必須把生態效益放在首位,積極建立合規管理體系。
青年學者論壇由三峽大學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余瀾教授主持。三峽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楊春娥副教授以《文化自信視野下紅色文化符號與思政教育的互動透視——基于鄂西南革命老區紅色遺產資源的考察》為題進行發言,闡釋了文化自信視野下紅色文化符號在思政教育中的時代價值,探討了紅色文化符號在思政教育中增強文化自信的實現路徑。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李華霖老師以《微觀個體視角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法治保障的制約因素研究》為題發言,認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法治保障的制約因素包括理論建構、人才隊伍等,民族法學的學科建設以及民族法治工作隊伍均有待進一步完善。湖北理工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黃艷老師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視域下民族教育立法問題檢視與完善建議》為題發言,認為應按照增進共同性、體現融合性的原則,全面梳理評估和修訂完善現行地方民族教育法規。吉首大學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吳楠老師以《中國非遺法對民族共同體意識認同感的培養研究》為題作報告,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應在形式、內容以及傳承上充分體現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劉勇軍博士作《中華民族共同體理論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闡釋與規范調適》的報告,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主體、價值內蘊、政治屬性與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民族、文化、政治屬性相契合,具有內在關聯性,要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法律法規的作用,助力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研究生論壇由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柳海松老師主持。華中師范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劉芷若以《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認定的實證分析》為題作報告,分析了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實際認定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并提出完善建議。青海師范大學法學與社會學學院碩士生梅澤星作《秩序與自治:當代民間組織的規范路徑——基于青海省“看郭瓦”案的分析》的報告,認為民間組織的失位會對基層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產生負面影響,并從調整民間法的角度提出完善建議。三峽大學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碩士生魏雙以《從馬錫五審判方式看人民司法傳統》為題發言,闡釋了馬錫五審判方式體現了人民司法的優良傳統,并對當前的司法模式提出創新性設想。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陳鵬文同學以《探尋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傳承的普適性及獨特性路徑》為題發言,論述了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內涵以及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傳承基礎,從普適性、獨特性兩方面提出傳承路徑。三峽大學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碩士生姜蒙雨作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中民族地區傳統村落保護立法的新路徑》為題發言,從保護范圍、保護目標、保護原則、保護模式四個方面,探討了民族地區傳統村落保護地方立法存在的矛盾問題與解決對策。
閉幕式由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院長汪燕教授主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主任委員、法工委吳以忠主任宣布了本次年會的23篇獲獎論文。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會長李遠龍教授致閉幕辭,鼓勵青年學者積極參加學術會議,緊跟社會發展需要,多做共性研究,多做主流問題研究,少做尚無定性問題研究,避免“無用功”,培養個人學術定力,避免人云亦云。李遠龍教授對年會取得的成果進行總結,對與會的領導、老師、同學、參與論壇的主持人、發言人、與談人及承辦方表示真摯謝意,會議取得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