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遴選工作指導思想
法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嚴格執行《中南民族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遴選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16〕12號),按照學校《關于做好推薦2024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總體要求推進,擇優選拔,以期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尋求全面發展。
二、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
組長:鄧行、潘紅祥
副組長:姜珍、廖華
成員:陳蒙、張軍榮、余瑩、阮堂輝、趙波、余濤、張利菊、吳雪姣
專家審核小組:姜珍、廖華、陳蒙、張軍榮、余瑩、阮堂輝、趙波、余濤、張利菊、吳雪姣
三、推免生指標分配
我院推免生名額為12人,法學專業11人,知識產權專業1人,按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最終人選。
候補資格人選2人,候補資格人選及排序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獲得正式推免資格的同學如有放棄或被取消資格的,后面不分專業按候補順序遞補。
四、推免對象及條件
學校從具備下列條件的學生中擇優遴選推免生:
(一)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記錄。
(二)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潛質。其中:
1.通識必修課、學科基礎必修課、專業必修課、學科基礎選修課、專業選修課無不及格記錄;
2.平均學分績點(GPA)不低于2.5且專業排名在前15%之內;
3.英語專業學生的專業四級考試成績不低于60分;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學生的國家大學英語(含小語種)成績不低于總分的50%;其他專業學生的國家大學英語(含小語種)成績不低于總分的60%。
學業成績條件達不到第五條第(二)款一項或兩項要求的學生,若學科競賽獲國家級一等獎及以上或公開發表與本學科相關D類及以上級別的學術論文或獲國家發明專利為第一專利權人等,可經本人申請,并由本校本專業至少3名教授(本專業教授人數不足3人的,可請相近專業教授1-2名)聯名推薦,經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審核,報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后,在學生所在學院參加綜合排名。該類學生全校不超過本年度推免生名額的10%,其相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必須進行公示,嚴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規范、結果公開。
五、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嚴格執行《關于做好推薦2024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附件5的規定。其中,學業成績由學生申報,教學秘書審核;綜合測評成績由教學秘書按學院組織的綜合測評環節專家評分的平均分進行計算;獎勵分成績按照《中南民族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遴選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16〕12號)第八條的規定計算,由輔導員進行初審,專家審核組審核,按照《中南民族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遴選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16〕12號)第九條的規定報請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認定;綜合成績由教學秘書匯總計算。
綜合測評部分由學生的思想品德、專業素質能力和社會服務三部分組成。綜合測評成績總分為100分,綜合測評成績100%=思想品德30%+專業素質50%+社會服務20%。
學業成績=50+平均學分績點(GPA)×10。
獎勵分成績總分為100分,換算公式為:獎勵分成績=獎勵分之和÷15×100。
綜合成績=學業成績×85%+綜合測評成績×7%+獎勵分成績×8%。
六、工作時間和流程
(一)9月18日,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公示學院實施細則。
(二)9月18日12點—9月19日12點,學生在教務系統師生端進行網上報名,申請特殊人才的學生向學院提交紙質材料。
(三)9月19日下午5點前,學生向輔導員老師提交所有的紙質材料(包括報名表、獎勵加分項目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四)9月21日下午2點半在219會議室組織綜合測評,提交申請材料的學生均需參加綜合測評,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五)9月22日12點前,學院將最終擬定的推薦(含候補)名單及相關材料報教務處。
七、聯系方式
工作聯系人:吳雪姣
咨詢電話:027-67842894
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
2023年9月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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