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工作安排,法學院本學期將組織開展2022級本科生法學大類專業分流工作。依據《中南民族大學關于實施大類培養及專業分流的指導性意見》(民大教學 〔2018〕17號)、《中南民族大學本科專業設置與動態調整實施辦法(試行)》(民大教學〔2018〕15號)之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特制定如下專業分流實施方案:
一、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專家組
1.工作領導小組
祁帆 潘紅祥 黃軍 姜珍 王瑞龍
2.考核專家組
黃軍 張軍榮 李青 吳雪姣
二、招收專業、對象、條件與人數
1.招收專業。本次大類分流的招收專業為法學和知識產權兩個專業。
2.招收對象。2022級通過轉專業進入法學院的同學,其中西部實驗班的同學均是按照法學專業轉入,原則上不參與專業分流;2022級荊楚卓越班學生均是按照法學專業選拔,原則上不參與專業分流;其他2022級法學院本科生則在本次分流對象之列。所有參與專業分流的同學,應征求家長意見,結合對法學和知識產權專業的了解、職業發展考量、學習興趣與能力等因素,對分流專業加以選擇。
3.招收人數、條件及程序。
學院根據社會人才需求狀況、各專業教學資源的承載能力確定各專業的人數規模,法學和知識產權專業各自招收人數的下限為40人。
堅持學生自愿、學院統籌的原則,學生根據自身愛好及特長,填報專業分流志愿;學院結合分流專業及各專業人數設置進行分流,兼顧志愿和成績。
分流對象須在《專業分流意向書》中填報一個專業志愿,若學生本人在《專業分流意向書》中未按要求填滿志愿,則默認服從學院安排。若填報志愿人數超過專業擬招收人數,則按平均學分績點(與成績單一致)排序錄取,若平均學分績點也相同,則按加權平均成績(與成績單一致)排序錄取。若某一專業未達到專業人數招收下限,則該專業當年不招生。
三、工作步驟與時間節點
1.政策宣講。2023年3月16日-2023年4月25日,利用專業導論課增強學生對于法學和知識產權專業的了解,同時,安排相關老師針對2022級全年級學生進行政策和專業方面的講解。
2.志愿填報。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01日,2022級參與專業分流學生填報具體專業志愿。
3.名單公示。2023年5月05日前,將專業分流名單于法學院網站主頁加以公示。
4.結果報送。2023年5月10日前,公示完成后,將無異議的大類專業分流結果報送學校教務處。
四、異議解決
本次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進展過程中,如有相關異議問題產生,由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討論解決。
其它未盡事宜,在執行學校有關規定的基礎上,由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