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論文】何平《法學評論》:論遺傳資源的財產屬性和權利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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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9-22
【摘要】遺傳資源具有稀缺性和有用性,滿足了財產成立的基本條件。由于遺傳資源與傳統財產權、知識產權的客體不同,遺傳資源作為一種新型價值尚不能被已有類型化財產所囊括,它是一種新型財產。不過,遺傳資源的財產價值并不能直接型塑其財產權利。遺傳資源財產價值轉化為權利是基于公共政策選擇的結果。遺傳資源的利用并不受制于物質材料,只能借助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以及授予獨占性權利才能實現其財產價值。根據權利束原理,這種支配權不是單一的一項權利,而是多項子權利的組合,每項子權利就是針對客體特定使用方式而形成的特定利益,這些子權利之間相互獨立、內容各異,但同時又概括統一在一個權利名義之下,成為一個有序的集合體。 【關鍵詞】新型財產;惠益分配;權利束;權利構造; 原文刊發于《法學評論》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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