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埃塞俄比亞的民族聯邦制作為一種創造性的國家體制設計,不僅從理論上豐富了作為國家結構的聯邦制形態,還為其緩和族際沖突,實現國家政治統一搭建了基本憲制框架。1994年《憲法》構造的民族聯邦制是埃塞俄比亞現代民主國家建設進程中重要的制度供給。然而,2020—2022年間內戰導致的憲法危機和頻繁的區域沖突表明,民族聯邦制對化解民族矛盾的價值十分有限。造成這一困境的原因在于,民族聯邦制雖然在形式上實現了國家統合,卻無法積極回應多民族國家建構過程中的身份轉化與認同需求。為此,有必要在認清民族聯邦制的復雜特征與固有制度缺陷后,積極探尋埃塞俄比亞民族國家建構的其他路徑。這就必須以民族聯邦制為基礎,在現有的憲制框架內,從其經濟與社會客觀現狀出發,進一步發揮憲法作為根本法的規范作用與統合價值,構建平等的公民身份,維護相同的歷史文化,制定科學包容的經濟社會政策,打造自上而下的民主協商機制。唯其如此,才有助于打破固有的狹隘族裔身份認同,形成民族國家的政治身份認同,從而真正實現埃塞俄比亞統一的多民族現代國家建構。
關鍵詞:民族聯邦制;民族認同;公民身份;國家認同;國家建構;
原文刊發于《國際法論壇》202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