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科學學院2024年本科學生大類專業分流工作實施細則
作者:郭林鳶 編輯:祝夢歡 上傳:祝夢歡 審核:柯尊韜、孫陽光 發布時間:2024-10-15 瀏覽次數:
根據教育部關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教高〔2019〕6號)《中南民族大學關于實施大類培養及專業分流的指導性意見》(民大教學〔2024〕28號)《中南民族大學本科專業設置與動態調整實施辦法(試行)》(民大教學〔2018〕15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本科學生大類專業分流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為了適應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拓寬專業口徑和人才培養方向,提高學生專業興趣、專業基礎和自主學習能力,增強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專業能力和就業能力,本著以學生為本和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證大類培養、專業分流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本科生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專家組,加強對專業分流工作的領導和指導。
1.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柯尊韜、帖軍
副組長:王魏芳、田微、孫陽光、張瀟
成 員:徐勝舟、彭川、王俊、康怡琳、樊金榮、王黎、雷聲、王飚、莫海芳、沈易軍、蘇志俊、郭林鳶
2.大類專業分流工作考核專家組
組長:王魏芳 孫陽光
成員:藍雯飛 孟博 張俊敏
二、分流原則
學院本科專業分流按照“自主申報、雙向選擇、擇優錄取、專業發展”和“人選專業、專業選人”的原則進行。專業分流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尊重學生意愿,專業錄取時以志愿優先,對相同志愿的學生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分流限定在就讀的大類所含的專業內進行,不得跨大類選擇其它專業。
按照《中南民族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分制管理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24】22號)中學分清理工作的規定,對第一學年所修學分未達學校最低要求的學生,需按程序進行退學處理或申請繼續留在大學一年級修讀大類基礎平臺課程,不可參加當年的專業分流。
三、專業分流實施
1.專業分流對象
學院2023級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大類和自動化大類在籍在校,并且已經修讀完大類培養專業第一和第二學期課程并取得相應成績的學生。2022級及之前年級因休學、復學或留級編入2023級的學生,如已參與2022級專業分流則不再參與此次專業分流。
2.大類分流招生專業
計算機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包括以下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人工智能4個專業。
自動化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包括以下專業:自動化、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2個專業。
招收條件如下:
專業名稱 |
招收條件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023級計算機大類招生學生 |
軟件工程 |
2023級計算機大類招生學生 |
網絡工程 |
2023級計算機大類招生學生 |
人工智能 |
2023級計算機大類招生學生 |
自動化 |
2023級自動化大類招生學生 |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 |
2023級自動化大類招生學生 |
招收人數如下:
專業名稱 |
班級個數 |
招收人數 (總計) |
專業已固定人數 |
第一、二批次招收人數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4 |
145 |
1 |
115 |
軟件工程 |
4 |
135 |
6 |
102 |
網絡工程 |
3 |
75 |
3 |
57 |
人工智能 |
2 |
60 |
1 |
47 |
自動化 |
4 |
135 |
4 |
104 |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 |
1 |
40 |
1 |
31 |
注:1、2022級及之前年級因休學、復學或留級編入2023級的學生,如已參與2022級專業分流則不再參與此次專業分流,占用分流招收人數。各專業已固定人數已標注在上表。
2、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因特殊性質與高度專業性要求,不接收色盲或色弱學生。因此,對不能分流到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的自動化類學生請在11月1日17:00前向學院教秘辦公室(9號樓221)郭老師提交書面申請及醫院診斷證明(含近6個月三甲醫院體檢報告、以及高考體檢報告或新生進校體檢報告),逾期不予處理。
3.大類招生專業分流模式
學院計算機大類和自動化大類招生對本科學生采取“1.5+2.5”的培養模式,實行寬口徑培養。即,新生入學時在專業大類框架內不分專業,在順利完成所在大類基礎平臺課程學習后,綜合自身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和相關學業成績等,于第三學期參加本專業大類的分流,第四學期進入分專業培養學習。
4.分流依據
原則:學生志愿與第一學年總評學業成績(平均學分績點)相結合的方式。計算機大類每位參與專業分流的學生可填報2個志愿,自動化大類每位參與專業分流的學生可填報1個志愿(附件),專業分流志愿必須在2024年11月1日17:00前交給輔導員老師。第一學年如有方案外、校外成績需要置換、認定等處理的學生請務必于2024年10月23日前處理,因為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處理影響總評學業成績(平均學分績點)的學生后果自負。
4.1計算機大類分三個批次錄取
(1)第一批次錄取
① 學生第一志愿填報該專業人數 ≤ 該專業第一、二批次計劃招收人數:第一志愿填報該專業的學生直接全部錄取。
② 學生第一志愿填報該專業人數 > 該專業第一、二批次計劃招收人數:以學生第一學年總評學業成績(平均學分績點)由高至低依次錄取,直至達到該專業第一、二批次計劃招收人數為止。且該專業不參與第二批次錄取。
(2)第二批次錄取
對于第一志愿落選的學生,自動按第二志愿進行調劑,調劑方案如下:
① 學生第二志愿填報該專業總人數 ≤(該專業第一、二批次計劃招收人數 – 該專業第一批次已錄取人數):第二志愿填報該專業的學生直接全部錄取。
② 學生第二志愿填報該專業人數 >(該專業第一、二批次計劃招收人數 - 該專業第一批次已錄取人數):以學生第一學年總評學業成績(平均學分績點)由高至低依次錄取,直至達到該專業第一、二批次計劃招收人數為止。
(3)第三批次錄取
依據各專業擬招收總人數與第一、二批次已錄取人數差額,學生隨機分配至各專業。
若出現平均學分績點相同,導致人員名額發生改變,第一、二批次招收人數則做出相應調整。
4.2自動化大類分二個批次錄取
(1)第一批次錄取
① 學生第一志愿填報該專業人數 ≤ 該專業計劃招收人數:第一志愿填報該專業的學生直接全部錄取。
② 學生第一志愿填報該專業人數 > 該專業計劃招收人數:以學生第一學年總評學業成績(平均學分績點)由高至低依次錄取,直至達到該專業計劃招收人數為止。
(2)第二批次錄取
依據各專業擬招收總人數與第一批次已錄取人數差額,學生隨機分配至各專業。
若出現平均學分績點相同,導致人員名額發生改變,第一批次招收人數則做出相應調整。
5.分流時間節點及具體工作
序號 |
工作事項 |
程序要求 |
時間安排 |
責任單位 |
1 |
確定專業分流實施方案 |
1.根據分流原則確定各專業計劃接收人數 |
10月20日前 |
學院 |
2.各專業制定專業分流預案,包括報名條件及考核辦法 |
各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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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院匯總制定大類專業分流實施細則并通過本單位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3個工作日。實施方案經公示無異議,報教務處備案執行。 |
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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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傳動員 |
按照專業分流實施方案組織宣傳、動員活動 |
10月28日前 |
各專業 |
3 |
實施專業分流具體工作 |
1.組織填報專業分流志愿 |
11月2日前 |
學院 |
2.在“雙向選擇”和學院調劑的原則下,各專業確定專業擬分流學生名單 |
11月13日前 |
學院及各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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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院公示專業擬分流結果,公示時間3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專業擬分流結果有異議的,請實名并以書面形式向大類招生專業分流領導小組提出,領導小組對書面意見進行研究,并將研究結果告知當事人。 |
11月19日前 |
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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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將公示無異議的專業分流結果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后,以書面報告形式報送教務處。 |
12月2日前 |
學院 |
四、分流要求及其它事項
1.專業分流前,各專業積極宣傳,認真做好學生的動員工作,引導學生充分分析自身條件,了解各專業特色、社會需求和就業前景,引導學生理性選擇專業及方向。
2.學生填報志愿之前務必與家長進行溝通,學生填報志愿表簽字確認時,默認該生已經與家長完成了溝通。公示完畢,上報教務處后不再更改專業志愿。
3.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或志愿填報不完整、不規范者,視為默認服從調劑,由學院分流工作小組調劑分配。
4.對專業分流后的學生按照新專業重新編排班級。學院做好后續的教學及管理工作。
5.分流結果一經公布,學生應當按核定分流后的專業修讀,其他事宜以學校相關文件為準。大類招生的學生只有一次分流機會,后期調換專業須按學校轉專業相關文件和學院轉專業相關通知進行。
6.計算機科學學院對本細則具有最終解釋權。
7.本方案公示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實名并以書面形式向大類招生專業分流領導小組提出,領導小組對書面意見進行研究,并將研究結果告知當事人。
聯系人:郭老師
聯系電話:027-67843045
辦公地點:9號教學樓221辦公室
附件.計算機科學學院2023級大類專業分流志愿表
計算機科學學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