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度本科專業設置與動態調整
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為進一步加強本科專業建設,優化專業結構,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教高〔2012〕9號)和《中南民族大學本科專業設置與動態調整實施辦法(試行)》(民大教學〔2018〕15號)要求,現就2020年度我校新專業申報和專業動態調整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新專業
1.新專業申報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定》,滿足《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學院擬申辦的新專業需達到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國家發展戰略,適應民族地區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有穩定的社會人才需求;
(2)符合學校辦學定位,提前布局“十四五”發展規劃;
(3)有相關學科專業為依托;
(4)有專業建設規劃、符合專業培養目標的培養方案及其他必需的教學文件;
(5)有完成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所必需的專職教師隊伍及教學輔助人員;
(6)具備開辦專業所必需的經費、教學用房、圖書資料、儀器設備、實習基地等辦學條件,有保障專業可持續發展的相關制度。
2.遵循“增一撤一”原則。請申報新專業的學院明確擬撤銷或擬暫停招生的專業。
3.為進一步調整優化我校本科專業結構,學校將優先考慮申辦“四新”專業。
二、專業調整
1.現設專業連續五年不招生的,須申請撤銷專業。
2.學院可根據辦學實際,提出改造或停招現有專業。
3.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專業調整的相關工作,做好人員分流和教學管理的相關工作。對于擬撤銷專業和暫停招生的專業,要做好人員分流的計劃并逐步落實,同時還要保障在校生的正常教學秩序,教學運行平穩有序。
三、申報、撤銷和審批程序
1.學院提交申報新專業和調整現有專業的材料;
2.學校組織專門會議,根據專業辦學定位、辦學條件、社會人才需求等,對擬申報專業進行審議。
3.學校公示審議結果。
4.公示無異議后,由教務處和申報學院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公共信息與管理服務平臺(備案類專業)或者教育部網上服務大廳(審批類專業),按要求進行網報。
四、材料提交與要求
1.擬申報新專業的學院須提交以下材料:
(1)增設專業的調研論證報告;
(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申請表(2019年修訂)》及相關附件;
2.擬調整現有專業的學院,需提交報告一份,說明專業改造或暫停招生的方案。
3.上述材料(電子版)經學院領導審核同意后,請于6月8日前通過0A系統提交至指定聯系人。
聯系人:湛諶、宋榮,聯系電話:027-67842879。
附件: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申請表(2019年修訂)
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
附件1、2.rar
教 務 處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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