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根據工作安排,學校定于本學期組織開展有關學生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據
《教育部關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教高〔2019〕6號)、《中南民族大學關于實施大類培養及專業分流的指導性意見》(民大教學 〔2018〕17號)、《中南民族大學本科專業設置與動態調整實施辦法(試行)》(民大教學〔2018〕15號)等。以上有關政策文件內容可通過學校教務處網頁主頁“管理文件匯編”欄查閱。
二、基本原則
大類專業分流有關條件規定和原則要求等,均按學校政策規定執行。
三、適用對象
2019級按大類招生且定于本學期分流的大類在籍在校本科學生。
四、工作要求
(一)大類專業分流工作涉及當事學生切身利益,各有關教學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專家組,負責有關領(指)導和考核工作。分流結果須由全體參加的考核專家成員簽名確認方為有效(未簽名或到會專家簽名不全的,視為結果無效)。
(二)各有關教學單位須根據本單位情況,制訂周密的大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1個大類專業分流涉及3個及以上專業的,須同時制定有關預案,即本大類學生在第一次分流時,出現2個或2個以上專業招錄人數不足時,如何再次完成學生專業分流)。實施方案內容應包括招收專業、招收條件、招收人數、存在異議如何解決等相關內容。大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內容經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后,通過本單位網頁主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大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以實名向所在教學單位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意見,教學單位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對提出的書面意見進行研究,并將研究結果告知當事人。
(三)大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經公示無異議、報教務處備案后正式公布實施。
(四)各有關教學單位須面向有關大類本科生召開政策宣講會,告知學生,需嚴肅認真、慎重對待大類專業分流工作,按大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進行專業志愿的選擇、確定與填報。其中,重點做好專業介紹和學生職業發展規劃,引導學生從自身興趣出發,正確對待大類專業分流,確保工作的平穩、順利完成。
(五)大類專業分流只能在同一大類的有關專業間進行。
(六)專業分流學生名單須經本單位網頁主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若公示名單存在異議的,各單位按規定程序解決。
大類專業分流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送學校教務處。
(七)教務處匯總全校擬分流學生名單,經復核通過并報校分管領導審批。
(八)大類專業分流工作必須堅持原則,嚴格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和規定程序執行。
(九)時間安排
1.各有關教學單位須于4月30日前,結合本單位實際,完成本單位大類專業分流工作實施方案的制訂、公示等工作。方案經公示無異議并報教務處備案后,通過本單位網頁主頁予以公布。
2.各教學單位須于5月31日前完成有關大類專業分流方案與政策宣講(應使每名當事學生均知悉)、志愿填報、專業分流、專業分流名單公示和專業分流結果報送等工作。
(十)其它事宜,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教務處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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