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學校工作安排,現就做好2020年本科生編入下一年級、退學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據 (一)根據《中南民族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分制管理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17〕35號)第十五條“(一)至第一學年末所獲學分累計不足15學分的;(二)至第二學年末所獲學分累計不足50學分的;(三)至第三學年末所獲學分累計不足75學分的;(四) 最長學習年限內累計獲得學分低于專業畢業學分要求10學分以上的。休學學生的學分限定視休學時間確定。”各單位對本單位學生進行學分統計,對達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退學處理: 1.2019級累計獲得學分不足15學分的; 2.2018級累計獲得學分不足50學分的; 3.2017級累計獲得學分不足75學分的。 (二)根據《中南民族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分制管理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17〕35號)第十四條“學生因學習困難較大無法跟原年級學習,可以申請到下一年級學習。申請審批手續應在每學年開學前兩周內辦理完畢。” 對于未達到退學條件,但學習困難較大的學生,經學生本人自愿申請、學生所在教學單位批準、教務處審定同意后可編入下一年級。 二、工作程序 (一)各教學單位及時對本單位學生進行學分清理,確定學生所獲學分情況。有關學分清理工作,須做到精準無誤。 (二)對因學習困難較大而自愿申請編入下一年級的,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教學單位批準后報教務處。經教務處審定同意,編入下一年級。 (三)對達到退學情形的,按下列程序進行辦理: 1.學生所在教學單位向學生宣傳學校有關退學工作的規章制度,做好開會情況記錄,并存檔。 2.學生所在教學單位填寫《中南民族大學達到退學條件學生處理申報表》并報送教務處。教務處根據學校有關規定,按規定流程辦理。 3.學生對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根據《中南民族大學學生管理規定》(民大發〔2017〕48號)有關規定提出書面申訴。在申訴期內未提出申訴的,學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訴。 學生申訴及申訴處理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4.學生所在教學單位將退學決定以書面形式送達學生本人,并做好通知單回執的回收和保管工作。 三、其它事項 (一)各教學單位要強化法律意識,堅持依法管理,依法依規辦事,嚴格按照程序開展對學生的編入下一年級、退學工作。有關工作須做好記錄,安排專人負責有關資料的存檔。 (二)對于未達到退學條件,但獲得學分較低、學習困難較大的學生,學生所在教學單位應及時進行跟蹤指導,實行學業預警計劃,規劃好修業計劃。 (三)各教學單位須于9月23日下班前將有關材料報送教務處。有關材料各教學單位應自備留檔,報送材料學校一律不予退還。 (四)《中南民族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分制管理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17〕35號) 、《中南民族大學學生管理規定》(民大發〔2017〕48號)可通過教務處網頁查閱。其它未盡事宜可向教務處咨詢。 中南民族大學教務處 2020年9月15日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學達到退學規定學生處理申報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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