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9號)(見附件1)要求,學校決定開展2021年度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基地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2021年度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基地的申報范圍是數學、化學、生物科學、計算機科學、心理學、基礎醫學(含藥學)、經濟學、中國語言文學、歷史學等類別,且擁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
二、申報條件
(一)目標“高”,致力于培養未來世界領跑者。基地育人目標符合拔尖計劃2.0的定位,致力于培養具有家國情懷、人文情懷、世界胸懷,能夠勇攀世界科學高峰、引領人類文明進步的自然科學家、社會科學家、醫學科學家。
(二)基礎“實”,人才培養改革成效顯著。申報學院能把握人才培養改革方向,在課程建設、教學方法、學生考核方式等方面開展改革并取得積極成效。已開展拔尖學生培養的前期探索,申報基地涉及的專業領域教學改革成效顯著。
(三)模式“新”,厚植英才成長土壤。生源整體質量高,能夠建立科學化、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制。深入探索書院制、導師制、學分制“三制”交叉融通的創新育人模式。探索中西貫通的現代書院制,注重“浸潤”“熏陶”“養成”“感染”“培育”;探索導師制,吸引理念新、能力強、肯投入的優秀教師集群參與計劃;探索學分制,以學分積累作為學生畢業標準,為優秀學生早成才、快成才提供制度安排。
(四)保障“優”,打造英才培養綠色通道。申報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由知名學者和教學名師組成的專家委員會、由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工作小組,為計劃實施提供組織支持。能夠以人才培養為中心推進制度創新,建立拔尖人才培養的質量監測與持續改進機制。能夠統籌各類資源支持拔尖人才培養。
三、申報數量及校內選拔
學校可向教育部申報1個基地。如提交申報材料的學院多于1個,則邀請校內外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評審,擇優推薦。
四、材料報送
(一)申報學院須撰寫基地工作方案(見附件2),填寫《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基地申報數據采集表》(以下簡稱《數據采集表》)(見附件3),并提供相應的支撐材料。
(二)基地工作方案須蓋學院公章,連同《數據采集表》、支撐材料一并平裝成1冊,于2021年5月31日前送至教務處專業建設科(4-425室)。
(三)蓋章后的基地工作方案,連同《數據采集表》、支撐材料一并掃描制成PDF文件,命名方式為“**學院+**專業+基地工作方案”(不超過20M,全部材料合并為1個PDF文檔),發送至jwczyk@scuec.edu.cn。
聯系人:宋榮、郭敏,聯系電話:72879。
附件:
1.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
2.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基地工作方案
3.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基地申報數據采集表
附件1-3.zip
教務處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