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情況
全校24個專業申報,除法學院、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預科教育學院和中華民族共同體研究院外,其他學院都提交了申報材料。
二、評審指標
根據教育部的通知,本次評審將選出22個專業,推薦申報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三、評審原則
(一)公平原則
綜合考慮專業建設歷史、師資條件、辦學成果、優勢特色等因素,優中選優。
(二)統籌原則
1.優先支持已獲得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的專業;
2.同等條件下向暫未獲得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的學院傾斜;
3.同等條件下向師生人數較多、專業較多的學院傾斜。
(三)回避原則
評審專家來自于校外或校內沒有參與申報的學院。
四、評審方式
由校內外專家組成評審小組,以答辯評審的方式選出擬推薦的專業。
五、參評專業分組
表1 答辯會分組情況
小組 |
組內專業 |
專業數量(個) |
評審指標(個) |
第1組 |
廣告學、英語、經濟學、金融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財務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自動化、軟件工程、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信息工程、生物醫學工程 |
12 |
11 |
第2組 |
動畫、美術學、應用心理學、材料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環境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生物工程、化學生物學、藥物分析、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音樂學 |
12 |
11 |
六、答辯會安排
1.答辯會安排于11月5日(本周五)上午8點半至12點召開,地點是交流中心三樓第三會議室和第四會議室。答辯會先集中說明本次評審的要求,再分2組分別聽取報告。
2.答辯會評審專家聽取申報專業的匯報,提問并反饋意見建議。匯報結束后,專家組將根據申報材料和現場匯報情況評選出擬推薦申報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的專業。
3.申報專業依據《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信息采集表》中的內容作匯報,報告申報專業情況,重點突出,體現優勢特色,內容精簡,語言精煉,時間不超過8分鐘。
七、其他
1.請參加答辯會的專業于11月4日上午9點-10點來教務處抽簽,確定答辯會匯報的順序。抽簽地點是4號樓425室。
2.請參加答辯會的老師于11月5日早上8點前到學術交流中心第5會議室簽到,提交6份《信息采集表》(不要支撐材料)的紙質版,并將電子版拷貝進會場電腦。答辯會結束后,在第5會議室集中,布置后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