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根據學校教學工作安排,為順利完成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一)第17周、18周(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為集中考試周。
集中考試周期間每天可以安排考試的時間統一為: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其中,大型公共課考試時間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見附件1);其他課程考試時間由各教學單位合理安排。
(二)所有考試(查)任務至少應于考前一周通過中南民族大學教學管理信息系統編排完成并提交,提交后的數據不得再次編排。
(三)各教學單位在排考過程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統籌兼顧,合理分配考試時間,避免學生考試(查)沖突。
2.集中考試的公共課及跨學院跨專業的課程排考,請于第13周內完成。
3.其它專業課程的排考,請于第14周內完成。
4.考場資料的配備與各級巡視安排的確認工作,請于第15周內完成。
二、命題與印卷
(一)命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細則)、出卷規范與試卷總分要求等均嚴格按《中南民族大學課程考核管理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19〕1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同時認真做好試卷保密工作。
(二)命題教師須在課程結束前3周完成命題工作,填寫《中南民族大學本科課程考試命題審核表》,經教研室主任審核簽字后,填寫試卷印制申請單,由各教學單位指定專人報送教務處統一印制。試卷需配答題紙的,須在試卷印制申請單上注明。
所有期末考試(查)試卷一律禁止采取電子郵件形式報送。
三、閱卷與成績評定
(一)課程考試(查)結束后,有關閱卷、成績評定、成績錄入系統的時間規定等,均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成績評定須嚴肅認真,成績統計與錄入系統須做到準確無誤。
(三)閱卷過程中,凡涉及分數異動的,閱卷教師必須在異動處簽名和標注更改時間,否則分數異動一律視為無效。
(四)課程考核成績構成、結構比例及教學班總評成績結構比例等,均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五)課程過程考核成績須于該課程期末考試前1周內如實錄入。
(六)凡要求學生上網選定的課程,均使用網上選課結束后打印的學生成績登記冊記載并登錄成績。
(七)成績網上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6日晚23點55分;學生自2022年1月8日起,可通過教務系統查詢本學期課程成績。
(八)成績錄入工作必須嚴肅認真。成績一旦提交,如無特殊原因,一律不予更改。
確因特殊原因造成需修訂學生成績的,須按如下程序進行:任課教師提交全部學生成績之后(包括過程成績和期末成績),在教務系統中申請成績變更,附院系確認的試卷復印件或其他證明材料,經所在教研室審批、分管教學領導核準后,將以上有關申請材料報送教務處審批。教師成績更正受理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7日中午12:00。具體操作見《教務系統(師生端)成績錄入(新版)及成績變更申請操作說明》(附件2)。
(九)對本學期課程期末考試(查)成績有異議的學生,學生本人可按《中南民族大學學生復查試卷管理辦法(試行)》(民大教學〔2019〕11號)有關規定于有效時間內申請成績復查。逾期不受理成績復查申請。
四、監考
(一)每位教職工均有參加監考的義務,須服從單位統一安排認真履行監考職責。考場監考人員配置按如下規定執行:80人及以下的考場,須安排2名監考人員;81—100人的考場,須安排3名監考人員。其中,公共課考場要求由課程承擔單位安排1名主監考教師,其他監考人員由學生所在學院安排。輔修課考試(查)由課程承擔單位安排監考人員。監考人員必須是我校正式在職且身體健康的教職工。
各教學單位一律不得安排學生超過100人以上的考場。
(二)每個考場要配發考生座次表,考生座次表由課程承擔單位負責打印。監考人員在考試(查)開始前,須嚴格要求學生按座次表次序就座并簽名參加考試,以便教師閱卷時查詢,杜絕丟失試卷或漏登成績等現象發生。
(三)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須認真填寫《中南民族大學考場情況記載表》,一式2份,一份隨試卷裝訂存檔,一份由開課單位教學秘書按考試時間集中裝訂存檔。
(四)監考人員一經排定,若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更換。
(五)監考人員須按學校有關規定于規定時間內領取試卷并到達指定考場,于考前5分鐘內分發試卷。
五、考試紀律
(一)監考人員進入考場后,應對考場進行檢查,清點參考人數,并根據考生座次表,嚴格要求考生按號就座參加考試。
(二)監考人員必須認真履行監考職責,不得做其它與監考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擅自離開考場,不得對試題作任何解釋。
(三)監考人員在監考過程中應不斷巡查考場,主動作為,防止舞弊現象發生。若發現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監考人員須及時制止,并按學校有關規定當場處理。
(四)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須認真清點試卷,防止漏收試卷現象發生(發、收試卷份數與參考學生數必須保持一致)。試卷經清點無誤后,按學校、開課單位有關規定要求完成試卷交接。
(五)各教學單位須認真組織安排好期末考試(查)工作,嚴格要求,嚴格把關;切實加強考風考紀宣傳教育,加強學生考風考紀觀念,誠信參考。學生參加考試(查),須攜帶“學生證(或校園一卡通)”與“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查),并將證件放置于桌面上,以便監考人員核查。
(六)除考試(查)必備用品外,其它與考試(查)無關的物品如手機、有關資料等一律不得帶至考場座位。監考人員須于考前督促學生將與考試(查)無關的物品按指定位置集中存放。
(七)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無資格參加某門課程期末考試(查)資格的學生,不得參加考試(查)。
六、考核檔案管理及評估
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它
(一)17周、18周考試的公共課試卷須在11月29日12:00前交印;17周考試的專業課須在12月3日前交印;18周考試的專業課須在12月10日前交印。有關試卷的保密、送印、領取等工作,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通知涉及的《管理辦法》、《中南民族大學學生復查試卷管理辦法(試行)》(民大教學〔2019〕11號)等均可通過教務處網頁查閱。
(三)考試周期間,各教學單位每日必須安排1名班子成員參加巡視工作;教學秘書在學院值班,處理考試(查)工作過程中的突發事件,不參加監考工作。
(四)考試期間標準化考場網上巡查系統全程監控。
(五)任課教師須至少提前一周告知教學班所有學生課程考試(查)時間及考試(查)方式;學生可通過中南民族大學信息門戶http://my.scuec.edu.cn/[各類應用]中的教務系統(師生端)查詢有關課程考試(查)相關信息。
(六)監考人員在開考前向學生宣布考試紀律和注意事項,并認真監考。學生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并認真答題。
(七)監考人員和學生應共同遵守《中南民族大學考場規則》(附件3)。
(八)其它未盡事宜,均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或向教務處考務科咨詢。
附件1:2021-2022-1學期考試周時間安排表
附件2:《教務系統(師生端)成績錄入(新版)及成績變更申請操作說明》
附件3:《中南民族大學考場規則》
中南民族大學教務處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