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根據2022-2023學年度秋季學期教學工作安排,本學期期中考試(查)工作定于第8~9周隨堂進行。現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聚焦“學生忙起來,教師強起來,管理嚴起來,課業難起來,質量高起來,效果實起來”主題,加強過程性考核,實現“以考促教,以考促學,以考驗學”目的。
二、考試(查)形式
在考試(查)試題內容符合課程教學大綱教學目標要求前提下,各教學單位可根據課程性質和特點,提倡采取靈活多樣的考核方式。
三、考試(查)組織實施
1.期中考試(查)按學校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考試課程由各教學單位自行確定。
2.有關命題、送卷、印卷、領卷、評閱、成績管理、材料歸檔等事宜,均按學校有關制度規定執行。
3.因受疫情防控需要被隔離等因素影響無法參加各教學單位在校組織的線下期中考試(查)的,各教學單位可參照自新冠疫情發生以來有關線上考試模式組織開展線上考試(查)。考試(查)應做到應考盡考。
4.嚴肅考風考紀,各教學單位要加強考風考紀教育,加大監考、巡考力度,嚴肅處理違紀舞弊事件。
5.其它事項仍按學校原有關規定執行。
教務處
2022年10月10日
作者:郭凌云 編輯:郭凌云 審核:余俊 上傳:郭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