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做好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階段性總結工作,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開展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階段性總結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具體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對象
民族藥學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民族美術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
二、年度報告和階段性總結工作要求
各示范中心認真研究本次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管理辦法》等要求,及時做好2021年、2022年兩個年度報告和《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階段性總結報告(2018-2022年》的撰寫和提交工作。
1. 各示范中心應及時指定專人管理員報教務處,由教務處及時分配中心管理員帳戶,中心管理員賬戶負責填報、提交年報有關數據、報告等材料。
2. 注意延續性。在撰寫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時要注意與已經提交的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報告相關數據和內容的延續、銜接。
3. 注意關聯性。撰寫的2018-2022年階段性總結報告須是近五年年度報告基礎上的再梳理、再總結、再提升,是2018年以來示范中心建設成效的全面反映,要注意與年度報告的關聯性,不得相互矛盾。
4. 注意系統性。年度報告和階段性總結報告均需根據示范中心的發展理念、目標定位、服務面向全面、系統地收集、整理當年度和五年建設成效,確保材料系統、文字翔實、數據真實。
5. 注重報告質量。為保證材料質量,學校將組織專家對年度報告和階段性總結報告進行審核。
三、年度報告和階段性總結報送方式
年度報告和階段性總結報告全部采用網絡形式報送,各示范中心登陸“高校教學實驗室年度報告管理系統”(http://222. 27. 186. 55)進行填報和提交。
四、年度報告和階段性總結時間安排
1. 請各示范中心在5月24日前完成2021年、2022年兩個年度報告撰寫;在5月29日前完成階段性總結報告撰寫;同時在“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年度報告管理系統”完成網上填報和數據上傳。報告的紙質版及電子版(word)一份同時提交教務處聯系人。
2. 學校將組織專家審核,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 6月17日前,各示范中心按要求在“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年度報告管理系統”完成全部填報并最終提交。
4. 教務處聯系人:吳老師 電話:027-67843811
五、關于實地考察準備
各示范中心要根據《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管理辦法》和本次教育部文件中“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階段性總結項目觀測表”要求,逐項研究,及時收集、整理各項原始素材、佐證材料,做好臺賬,開展自評;及時做好示范中心文化建設、成果展示等工作,為實地考察營造良好環境。本項目工作需在6月20日前完成。
教務處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