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加強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和管理,保證相關工作順利進行,教務處將向各學院采集2023年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數據,并完成本年度的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協議備案工作。
工作步驟
第一步:根據教務處實踐教學科提供的2022年采集的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數據,請各學院在2022年數據的基礎上進行2023年的數據填報(更新),請于9月30日前將填報數據紙質版(簽字蓋章)和電子版返回實踐教學科;
第二步:第一步數據采集完成后,實踐教學科會根據全校基地數據對已有協議進行清理并反饋,再根據實踐教學科反饋的情況表,把需補交(或更新)的協議交實踐教學科備案,此階段工作時間另行通知。2023年上報為新增基地的必須提供有效協議。
填報說明
1.此次數據采集除個別項目按照“學年”統計(第5條),其他項目按照時點統計,即統計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30日。
2.此次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數據是以專業為維度填報,各院系各個專業使用的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同一基地可以在不同專業之間重復填報。
3.此次包含校內實習實訓基地的填報。校內基地面向專業統一填報“不限定專業”,專業代碼為“000000”。
4.創業實習基地定義: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36號),與校外聯合建立的創業實習基地。該指標填報請在“是否是創業實習基地”欄下拉框勾選“是”或“否”。
5.示范性教育實踐基地定義:指省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遴選建設的示范性教育實踐基地、示范性教師教育(實踐)基地、教師發展示范基地等。該指標填報請在“是否是示范性教育實踐基地”欄下拉框勾選“是”或“否”。
6.當年接納學生數:指該基地學年度接納的該專業學生總人次數,按照“學年”統計,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7.每個實習基地請在“2023年基地狀態欄”在下拉框“停用、在用、新增”勾選一項。注:專業新增實習基地直接新增條目并填報所有帶“*”項,并在“2023年基地使用狀態欄”在下拉框勾選“新增”進行數據更新。不得刪除已有數據。
8.學院2023年新增的“訪企拓崗”基地數據,符合條件的請注意及時提交。
9.此次數據采集請各學院于9月30日前將填報數據紙質版(簽字蓋章)和電子版返回實踐科。
10.連續兩年(4個學期)未使用或確定不再使用的基地要及時清退,標記為“停用”。
教務處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