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南民族大學本科生院
發布時間:2024-04-15 瀏覽次數:
各學院(部門):
根據《中南民族大學本科教育教學獎勵辦法(試行)》(民大發〔2023〕2號)(以下簡稱《獎勵辦法》,見附件1)相關規定,現開展2023年度本科教學獎勵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勵范圍
我校在編在冊教師于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的教學成果。獎勵范圍為以中南民族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獲得的高水平教育教學成果,包含建設項目類、教學研究類、教學改革類等三類成果。具體認定標準見《獎勵辦法》。
二、工作流程
1. 各學院(部門)成立教學獎勵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教學成果的認定、報送和二次分配。
2. 為減輕工作負擔,教務處公示部分認定的符合獎勵條件的成果(見附件2-5),請學院(部門)認領,如有遺漏或疑問,請向教務處反映。另外部分符合獎勵條件的成果(例如教研論文、教材),請各單位收集、統計和認定。
3.學院(部門)填好年度教學成果統計表后,公示期至少3個工作日。
4. 公示無異議后,附支撐材料,上報教務處審核。
5. 教務處審核無異議后,對擬獎勵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5個工作日。
6.公示無異議后,獎勵金額按照學??冃ЧべY管理規定撥款至學院(部門),由學院(部門)進行二次分配,按財務規定方式發放至個人。
三、注意事項
1.成果須以中南民族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
2.既可申報科研獎勵,又可申報教學獎勵的,只可申報一種獎勵,不重復獎勵。已在科研系統登記的論文,不納入獎勵范疇。
3.同一成果獲不同級別獎勵,按最高級別進行獎勵,不重復獎勵。
4.校內多個單位(個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學院(部門)申報。
5.教材只獎勵我校教師作為主編出版的高水平教材。專著、教材配套練習、作品集、習題集、輔導讀物、輔導資料等不在獎勵之列。
6.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在按期結項備案后,予以獎勵。
7.已在學校學術人才支持計劃中作為遴選或考核條件獲得支持的個人(負責人或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原則上不得進入再分配名單,各學院(部門)可綜合考慮公平性和貢獻率具體情況實施二次分配。
四、材料報送
1.時間安排
教務處集中受理各單位申報的成果和獎項,請將《學院(部門)2023年度本科教學獎勵匯總表》(附件6)及相關材料送至專業建設科(4-425)。截止日期為2024年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所需材料
(1)申請獎勵的教研論文,須提供期刊原件以及所刊登期刊封面、目錄和論文頁的復印件。待審核結束后,退回原件。
(2)申請獎勵的教材,須提供教材原件以及教材封面封底、版權頁和目錄的復印件。待審核結束后,退回原件。
(3)其他需認定的成果,可參考《獎勵辦法》的要求提供相應支撐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業務咨詢電話
(1)專業建設類、教學成果獎、“四新”項目、省部級教研項目、教研論文等業務咨詢,請聯系專業建設科。聯系人:秦君,聯系電話:67842879。
(2)課程建設類、教材相關業務等業務咨詢,請聯系課程建設科。聯系人:楊兵,聯系電話:67842586。
(3)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相關業務咨詢,請聯系實踐教學科。聯系人:吳麗坤,聯系電話:67843811。
附件:
1.中南民族大學本科教育教學獎勵辦法(試行)
2.擬認定的2023年度建設項目
3.擬認定的2023年度教學研究項目
4.擬認定的2023年度教學成果獎
5.擬認定的2023年度出版教材
6.學院(部門)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學獎勵匯總表
教 務 處
2024年4月15日
作者:秦君 編輯:陳曉希 審核:胡軍浩 上傳: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