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根據學校教學計劃安排,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試(查)工作將于2024年6月進行。為順利完成本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期末考試(查)工作應嚴格按照學校相關制度文件要求,精心組織,規范實施,確保考試(查)工作安全、平穩、有序。考試(查)工作相關制度文件為《中南民族大學課程考核管理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19〕10號》《中南民族大學本科課程線上考核工作細則》《中南民族大學考場規則》《中南民族大學教學與教學管理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等。
二、時間安排
(一)集中考試。2024年6月17日至6月28日為集中考試周時間,集中考試周每天可安排考試(查)時段為: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晚上 18:40--20:40。
(二)分散考試。在十六周以前結課的課程,在結課后即可完成該課程結課考試(查)工作。
三、排考要求
(一)公共課考試(查)時間由教務處統籌安排,《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公共課考試(查)時間安排表》(見附件1),其他課程考試(查)時間由各開課教學單位合理安排。
(二)所有課程必須在教務系統內安排,所有考試(查)任務至少應于考前1周編排完成并提交,提交后的考試信息師生可查看。
(三)以線上方式完成考試(查)的課程,按“中南民族大學本科課程線上考核工作細則”(網址:http://www.g1tmj6w.xyz/jwc/info/1010/2590.htm)規定執行。
(四)各開課教學單位在排考過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項:
1.統籌兼顧,合理分配考試時間,避免發生學生課程考試(查)時間沖突或安排分布不均現象;
2.集中考試的公共課及跨學院跨專業的課程排考,須于5月31日前完成;
3.其它專業課程的排考,須于6月7日前完成;
4.考場資料配備與各級巡視安排,須于6月14日前完成。
四、試卷交印
(一)考試周集中考試的公共課,須于5月31日前交印試卷;考試周集中考試的專業課,須于6月7日前交印試卷;其它各類分散考試課程,須于考前2周交印試卷。
(二)試卷經教研室主任審核同意并簽字后,由所在教學單位指定專人報送教務處統一印制。課程應考學生人數30(含)以下的可只出一套試卷;課程應考人數在30人以上的,按A、B卷印制。試卷需配答題紙的,須在試卷印制申請單上注明。試卷用B5紙打印,打印的試卷應整潔、干凈、清楚,圖表清晰。
(三)期末考試(查)試卷,一律禁止采取電子郵件形式報送。
五、閱卷、成績評定、成績復查
(一)成績網上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5日晚23點55分,為順利完成畢業審核工作,畢業班學生成績須在7月1日前全部在教務管理系統中提交。教學班過程考核成績須在課程期末考核前一周全部提交,畢業班學生的期末考試成績在教務系統中提前進行部分提交。
教師將教學班成績在教務系統中提交后學生即可通過教務系統查詢本人課程成績,成績錄入相關說明可查看《教務系統(師生端)成績錄入(新版)及成績變更申請操作說明》(見附件2)。
(二)對本學期課程期末考試(查)成績有異議的,學生本人可按《中南民族大學學生復查試卷管理辦法(試行)》(民大教學〔2019〕11號)有關規定于有效時間內申請成績復查。逾期不受理成績復查申請。
六、組織與宣傳
(一)各教學單位考前須對學生加強考風考紀和誠信考試教育,組織學生認真學習《中南民族大學考場規則》(見附件3)、《中南民族大學學生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修訂)》(民大教學〔2017〕38號)等文件,教育學生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和考試紀律,使學生充分認識到考試(查)的重要性和違反考紀考規所要承擔的嚴重后果。
(二)教職工須承擔本單位統一組織安排的監考工作,認真履行監考職責,監考不按時到場或不認真履行監考職責的,按《中南民族大學教學與教學管理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民大教學〔2006〕29號)處理。
七、其它
(一)考試周期間,各教學單位每日須安排1名班子成員參加巡視工作;教學秘書在學院值班,處理考試(查)工作過程中的突發事件,不參加監考工作。
(二)任課教師須至少提前一周告知教學班所有學生課程考試(查)時間及考試(查)方式;學生可通過中南民族大學信息門戶http://my.scuec.edu.cn/[各類應用]中的教務系統(師生端)查詢有關課程考試(查)相關信息。
(三)其它未盡事宜,均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或向教務處考務科咨詢,電話:027-67843812。
附件1: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公共課考試(查)時間安排表
附件2:教務系統(師生端)成績錄入(新版)及成績變更申請操作說明
附件3:中南民族大學考場規則
教務處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