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流程
1.學院教學秘書通過OA系統向教務處提出變更申請。
2.教務處主管領導審核通過后,相關業務科室做變更。
3.相關業務辦理人員打印“交辦協辦單”存檔。
二、具體要求
在提交申請時,學院須說明以下內容:教研室(或專業)名稱、原負責人、擬任負責人、變更原因等信息。
范例
標題:關于**學院變更教研室主任的申請
教研室名稱:******
原負責人:******(工號:******)
擬任負責人:******(工號:******)
三、操作步驟
1.路徑是:信息門戶-OA系統-“公共事務”-“交辦協辦”。
2.進入“交辦協辦”頁面后,點擊“發送列表”,再點擊“新建”,進入編輯頁面。

3.在編輯頁面,逐項填寫所需內容(見范例)。
4.在“主辦”欄點擊藍色圖標,將文件傳閱的方式由“并”改為“串”。
5.點擊聯系人圖標,依次選擇主辦人員,先選擇所在學院教學副院長、院長、書記,再選擇教務處專業建設科工作人員、分管副處長、處長。

四、相關說明
1.線上審批在14個工作日內完成,節假日、寒暑假順延。
2.其他未盡事宜請與教務處專業建設科聯系。聯系電話:72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