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我國大學計算機基礎課程改革的新形勢,遵循“以學生為中心”的理念,貫徹“因材施教”的原則,進一步調動學生自主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免修課程范圍
第二條 可申請免修的課程為培養方案內的計算機類公共必修課及學科基礎必修課程,共包含8門課程:《計算機基礎》《計算機基礎I》《計算機基礎II》《程序設計語言(Python)I》《程序設計語言(Python)III》《程序設計語言(Python)IV》《程序設計語言(C)II》《C程序設計語言(數)》。
第三條 免修課程范圍根據教學實際,由開課單位與教務處(教學質量監控評估中心)協商調整。
第三章 免修申請條件
第四條 新生自愿參加免修認定考試,考試成績大于等于60分,可申請免修相應課程。
第五條 參加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以下簡稱NCRE),并獲得二級以上(含二級)證書。
(一)考試科目為《MS Office高級應用與設計》或《WPS Office高級應用與設計》,可申請免修《計算機基礎》《計算機基礎I》或《計算機基礎II》。
(二)考試科目為《Python語言程序設計》,可申請免修《程序設計語言(Python)I》《程序設計語言(Python)III》《程序設計語言(Python)IV》。
(三)考試科目為《C語言程序設計》,可申請免修《程序設計語言(C)I》《程序設計語言(C)II》《C程序設計語言(數)》。
第六條 每門課程只能申請一次免修。
第四章 免修成績認定
第七條 新生免修認定考試的成績直接認定為相應的免修課程成績。
第八條 獲得NCRE二級以上(含二級)證書的,根據其成績等級認定免修課程成績:“合格”等級的認定為85分,“良好””等級的認定為90分,“優秀”等級的認定為95分。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原《中南民族大學計算機基礎教學實施辦法》(民大教學〔2017〕31號)同時廢止。
第十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教學質量監控評估中心)、開課單位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