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中央、國務院文件
1.1 國務院批轉關于改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我國人名地名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范的報告(1978年9月26日)
1.2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于用漢語拼音拼寫臺灣地名時括注習慣拼法的請示(1981年2月9日)
1.3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通知(1985年12月16日)
1.4 國務院批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的通知(1986年6月24日)
1.5 國務院批轉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報告的通知(1991年6月19日)
1.6 國務院批轉國家語委關于當前語言文字工作請示的通知(1992年11月6日)
1.7 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節錄)(1994年8月23日)
1.8 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節錄)(1999年1月13日)
1.9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節錄)(1999年6月13日)
1.10 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節錄)(1999年10月31日)
1.11 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節錄)(2001年5月29日)
1.12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節錄)(2002年7月7日)
1.13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關于評選表彰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的暫行辦法(節錄)(2003年8月25日)
1.14 2003―2007年教育振興行動計劃(節錄)(2004年3月3日)
1.15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內容有刪減) (2020年9月14日。新增)
1.16 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51號。新增)
二、有關部委文件
2.1 宣傳、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2.1.1 關于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通知(2000年11月14日 中宣部、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教育部、司法部、國家語委)
2.2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
2.2.1 關于加強中等師范學校推廣普通話和推行漢語拼音工作的通知(1983年9月12日 教育部)
2.2.2 關于加強對中等師范學校學生進行普通話考核的意見(1986年1月28日 國家教委)
2.2.3 關于提請教育部門重視考核中小學教師用普通話進行教學的能力的通知(1987年2月10日 國家語委推廣普通話辦公室)
2.2.4 關于做好中等師范學校普通話普及、鞏固、提高工作的幾點意見(1987年9月25日 國家語委、國家教委)
2.2.5 關于加強高等師范院校推廣普通話工作的通知(1987年9月25日 國家語委、國家教委)
2.2.6 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寫字教學的通知(1990年10月29日 國家教委辦公廳)
2.2.7 關于小學普及普通話的通知(1990年12月29日 國家語委、國家教委)
2.2.8 關于對中等師范學校普及普通話工作進行檢查驗收的通知(1991年6月4日 國家語委、國家教委)
2.2.9 關于全國教育系統進一步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通知(1991年12月6日 國家教委)
2.2.10 關于推廣小學語文“注音識字?提前讀寫”教改經驗的若干意見(1992年7月24日 國家教委)
2.2.11 關于印發《高等師范學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基本要求(試行稿)》的通知(1992年9月1日 國家教委師范教育司)
2.2.12 關于對高等師范院校普及普通話工作進行檢查評估的通知(1992年9月21日 國家語委、國家教委)
2.2.13 關于進一步做好中等師范學校普及普通話工作的通知(1992年9月21日 國家語委、國家教委)
2.2.14 關于全國師范專科學校普及普通話抽查工作的通知(1993年2月8日 國家語委普通話推廣司、國家教委師范教育司)
2.2.15 關于普通中學普及普通話的通知(1993年2月20日 國家語委、國家教委)
2.2.16 關于頒發《師范院校教師口語課程標準》(試行)的通知(1993年5月22日 國家教委)
2.2.17 關于職業中學普及普通話的通知(1993年12月25日 國家語委、國家教委)
2.2.18 關于進一步做好師范專科學校普及普通話工作的通知(1994年2月16日 國家語委、國家教委)
2.2.19 關于印發《師范院校普及普通話工作評估指導標準》的通知(1994年7月13日 國家語委普通話推廣司、國家教委師范教育司)
2.2.20 關于對普通中小學普及普通話工作進行檢查評估的通知(1994年9月14日 國家教委、國家語委)
2.2.21 關于加強高等院校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幾點意見(1995年7月7日 國家教委、國家語委)
2.2.22 關于印發《職業中學普通話教學基本要求》的通知(1996年9月26日 國家教委、國家語委)
2.2.23 關于印發《職業中學普及普通話工作評估指導標準》的通知(1996年9月27日 國家教委、國家語委)
2.2.24 關于對1998年申報對外漢語教師資格人員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的通知(1998年5月8日 國家語委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教育部對外漢語教師資格審查委員會辦公室)
2.2.25 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工作的通知(2000年2月29日 教育部、國家語委)
2.2.26 教育部關于在中小學加強寫字教學的若干意見(2002年5月17日)
2.2.27 教育部 國家語委關于在教育系統試行《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的通知(2002年6月7日)
2.2.28 教育部 國家語委關于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創建活動的意見(2004年4月7日)
2.2.29 關于加強民族教育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節錄)(1992年10月20日 國家教委、國家民委)
2.2.30 國家教委關于加強民族散雜居地區少數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見(節錄)(1992年11月2日)
2.2.31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節錄)(2004年3月27日 教育部)
2.2.32 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節錄)(2004年3月27日 教育部)
2.2.33 教育部 國家語委關于加強高等學校服務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高質量推廣普及的若干意見 (2022年11月18日 教育部 國家語委)
2.3 行業系統語言文字工作
2.3.1 廣播影視
2.3.1.1 頒發《關于廣播、電影、電視正確使用語言文字的若干規定》的通知(1987年4月1日 國家語委、廣電部)
2.3.1.2 關于重申國產影片必須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的通知(1994年9月29日 廣電部電影事業管理局)
2.3.1.3 關于建立廣播電影電視系統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領導小組和測試站的通知(1997年3月24日 廣電部、國家語委)
2.3.1.4 關于進一步做好播音員主持人持證上崗工作的幾點意見(1997年12月30日 廣電部人事司)
2.3.2 新聞出版
2.3.2.1 關于發布《出版物漢字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1992年7月7日 新聞出版署、國家語委)
2.3.2.2 關于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要帶頭使用規范字的通知(1994年5月17日 新聞出版署)
2.3.3 工商行政管理
2.3.3.1 印發《關于企業、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裝、廣告等正確使用漢字和漢語拼音的若干規定》的通知(1987年4月10日 國家語委、商業部、外經貿部、國家工商局)
2.3.3.2 關于商標用字規范化若干問題的通知(1987年9月4日 國家工商局、國家語委)
2.3.3.3 關于在清理帶有不良文化傾向的商品名、商標名、店鋪名過程中加強社會用字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1996年6月5日 國家語委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
2.3.3.4 關于規范企業名稱和商標、廣告用字的通知(1996年11月1日 國家工商局)
2.3.4 其他行業
2.3.4.1 關于加強開放、旅游城市推廣普通話工作的通知(1986年7月24日 國家教委、國家語委、商業部、國家旅游局、城建環保部、交通部)
2.3.4.2 關于在全國城市公共交通系統進一步加強推廣普通話工作的通知(1991年7月12日 建設部、國家語委)
2.3.4.3 關于在全國商業系統加強推廣普通話工作的通知(1992年5月25日 商業部、國家語委)
2.3.4.4 關于在各種體育活動中正確使用漢字和漢語拼音的規定(1992年7月9日 國家體委、國家語委)
2.3.4.5 關于加強對藥品包裝和標簽管理的通知(1992年10月20日 衛生部)
2.3.4.6 關于在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期間正確使用語言文字的通知(1995年7月17日 第四次世婦會中國組委會、國家語委)
2.3.4.7 關于金融系統要帶頭使用規范漢字的通知(1996年7月18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2.3.4.8 關于在檢察系統做好推廣普通話工作的通知(1999年5月7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
2.3.4.9 關于開展國家公務員普通話培訓的通知(1999年5月12日 人事部、教育部、國家語委)
2.3.4.10 關于加強金融系統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通知(2000年5月18日 中央金融工委、教育部、國家語委)
2.3.4.11 關于進一步加強鐵路系統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通知(2000年5月31日 鐵道部、教育部、國家語委)
2.3.4.12 關于加強郵政系統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通知(2000年6月28日 國家郵政局、教育部、國家語委)
2.3.4.13 關于認真做好信息產業系統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通知(2001年4月2日 信息產業部、教育部、國家語委)
2.3.4.14 關于在文化系統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通知(2001年6月1日 文化部、教育部、國家語委)
2.3.4.15 關于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意見(2001年6月26日 解放軍總政治部)
2.3.4.16 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和信息產業、廣告業試行《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的通知(2002年6月25日 教育部、國家語委、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信息產業部、工商總局)
2.3.5 人名、地名管理
2.3.5.1 關于頒發《中國地名漢語拼音字母拼寫規則(漢語地名部分)》的通知(1984年12月25日 中國地名委員會、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國家測繪局)
2.3.5.2 頒發《關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規定》的通知(1987年3月27日 國家語委、中國地名委員會、鐵道部、交通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局)
2.3.5.3 關于地名標志不得采用“威妥瑪式”等舊拼法和外文的通知(1987年12月2日 中國地名委員會、城建環保部、國家語委)
2.3.5.4 關于加強城鎮建筑物名稱管理的通知(1996年10月21日 民政部)
2.3.5.5 關于在全國城市設置標準地名標志的通知(2000年3月9日 民政部、交通部、國家工商局、國家技監局)
2.3.5.6 關于開展全國政區名稱用字讀音審定工作的通知(2000年4月25日 民政部、教育部、國家語委)
2.4 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
2.4.1 關于社會用字管理工作的意見(1994年6月26日 國家語委)
2.4.2 關于頒布《城市社會用字管理工作評估指導標準(試行)》的通知(1998年2月9日 國家語委)
2.4.3 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發揮城市的中心作用,全面推進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的通知(1999年2月5日 教育部、國家語委)
2.4.4 關于印發《一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標準(試行)》的通知(2000年2月29日 教育部、國家語委)
2.4.5 關于印發《〈一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標準(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2000年2月29日 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
2.4.6 教育部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通知(2001年9月3日)
2.4.7 關于印發《一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操作辦法》的通知(2001年9月4日 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
2.5 普通話水平測試
2.5.1 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1994年10月30日 國家語委、國家教委、廣電部)
2.5.2 關于頒布《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試行)》的通知(1997年12月5日 國家語委)
2.5.3 關于印發《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評估指導標準》的通知(2003年5月27日 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
2.5.4 關于印發《普通話水平測試規程》的通知(2003年5月27日 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
2.5.5 教育部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印發《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的通知(2003年10月10日)
2.6 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
2.6.1 關于開展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的通知(1998年3月17日 中宣部、國家教委、廣電部、國家語委)
2.6.2 關于印發首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宣傳提綱、宣傳口號的通知(1998年5月12日 國家語委)
2.7 語言文字使用情況調查
2.7.1 關于印發《中國語言文字使用情況調查實施方案》的通知(1998年9月24日 教育部、國家語委)
2.7.2 關于開展中國語言文字使用情況調查的通知(1999年7月20日 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語委、國家民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文化部辦公廳、廣電總局辦公廳、國家統計局辦公室、中國社科院辦公廳)
2.8 語言文字規范標準、科研項目管理
2.8.1 教育部 國家語委關于印發《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語言文字規范(標準)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的通知(2001年8月27日)
2.8.2 教育部 國家語委關于印發《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的通知(2001年8月27日)
2.8.3 關于印發《語言文字應用研究“十五”科研規劃及項目指南》等有關文件的通知(2002年5月10日 國家語委科研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計劃
3.1 關于印發《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綱要》的通知(1992年10月20日 國家語委辦公室)
3.2 關于印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九個五年計劃期間國家語言文字工作計劃》的通知(1996年7月15日 國家語委辦公室)
3.3 教育部 國家語委關于印發《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十五”計劃》的通知(2001年7月27日)
四、會議紀要
4.1 關于印發《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1986年5月31日 國家教委、國家語委)
4.2 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紀要(1997年)
4.3 國家語委關于印發《國家語委咨詢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紀要》的通知(2001年2月19日)
4.4 國家語委關于印發《國家語委咨詢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紀要》的通知(2002年1月24日)
4.5 國家語委關于印發《國家語委咨詢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紀要》的通知(2003年3月7日)
4.6 國家語委關于印發《國家語委咨詢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紀要》的通知(2004年3月2日)
4.7 國家語委關于印發《國家語委咨詢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紀要》的通知(2005年3月14日)
來源:http://www.moe.gov.cn/s78/A18/yys_left/s3127/moe_800/tnull_11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