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以下簡稱《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關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鄂招辦〔2024〕6號)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湖北省招辦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相關會議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為有序穩妥推進中南民族大學數學與統計學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方案及實施細則。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一)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包括學院黨委書記、院長、紀委書記、學科(專業)負責人等。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領導學院的招生復試工作,包括:
1.根據教育部、湖北省和學校的文件精神,制訂學院的復試錄取細則并組織實施。
2.指導各專業復試小組進行相應復試工作。
3.遴選面試教師,開展導師培訓。
4.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
5.統籌做好復試場地與設施準備、人員選拔與培訓、技術支持等。
6.做好試題庫建設、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考核和錄取等工作,并做好相應的安全保密工作。
7.統籌做好政策宣傳、輿情應對、信息公示等工作。
8.做好其他相關工作。
二、復試工作流程
(一)復試程序
1.確定復試分數線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數學學術型碩士專業考生總分不低于288,政治、外國語均不低于41,專業課均不低于62;應用統計專業碩士考生總分不低于338,政治、外國語均不低于47,專業課均不低于71。學院采取差額復試,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差額比例不低于120%進行。由于合格生源人數比例不足,按實際合格生源人數組織復試。經研究,報考我院應用統計、應用數學、運籌學與控制論專業的第一志愿過線考生全部納入復試名單。
表1. 復試分數線
學習形式 |
學科專業名稱 |
參加復試最低分數線 |
擬錄取計劃(非專項)數 (已減去接收推免生人數) |
擬復試一志愿考生人數 |
|
總分 |
政治 |
外語 |
業務課一 |
業務課二 |
備注 |
070100數學一級學科 |
288 |
41 |
41 |
62 |
62 |
22 |
19 |
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進行計劃微調。 |
025200應用統計 |
338 |
47 |
47 |
71 |
71 |
20 |
18 |
(二)發布復試名單
1.復試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提前在學院網站上公示,學院通過電話、短信、郵件、QQ等方式逐一通知考生本人,并告知復試時間、方式等信息。
2.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三)復試資格的審查
1.考生在復試資格審查環節提交準考證、身份證和畢業證書(2024年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等相關材料復印件。不同類別的復試考生須按照下表所列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表2 復試考生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分類表
材料內容 |
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
往屆畢業生(含普通本科畢業生、已取得畢業證的自考、網絡教育考生和高職高專畢業生) |
未取得畢業證的自考、網絡教育本科生 |
準考證 |
√ |
√ |
√ |
身份證復印件 |
√ |
√ |
√ |
政治思想鑒定表(樣表附后) |
√ |
√ |
√ |
本科(或專科)成績單(加蓋公章) |
√ |
√ |
√ |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 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
|
√ |
|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
√ |
|
|
畢業證復印件 |
|
√ |
|
學生證復印件 |
√ |
|
|
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
|
|
√ |
2.學院對考生提交的學籍學歷認證報告進行網上審查,并將審查結果簽字蓋章后交研招辦備案。所有被錄取的新生入學時均須審查本科畢業證書,無法提供畢業證書者取消入學資格。
3.學院將會同技術平臺提供方,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嚴格審查核驗考生身份,嚴防復試“替考”。對不符合教育部報考規定者,不予復試。
4.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
5.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予復試。
(四)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考生必須簽訂《中南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五)繳納復試費用
按照湖北省物價局審批的標準,每位復試考生繳納復試費10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復試考生請使用支付寶掃描學校財務處的復試費收款碼,且在付款時務必填寫備注,格式為報考學院加姓名,舉例:數統學院張三。
(六)復試過程管理
學院將遵照“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原則要求組織復試。
(七)體檢
1.擬錄取考生(含推免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
2.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體檢具體事宜,2024級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三、復試的形式內容和具體要求
(一)復試形式、時間及點
1.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經綜合研判,學院決定采取現場復試方式【校外考生憑準考證入校】。
2.時間地點安排:
(1)復試資格審查:3月30日下午2點,9-130辦公室。
(2)專業筆試:3月31日08:00-10:00,11-400、 11-401教室。
(3)綜合測試、外語水平測試:3月31日13:00-18:00,11-401、 11-402、 11-403、11-404教室。11-400教室作為候考室。
(二)復試的內容及要求
復試分為專業筆試、綜合測試、外語水平測試,在相對獨立的時段內分別完成,以保證復試效果。
1.專業筆試
根據《中南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招生專業、考試科目設置及參考書目一覽表》,報考學術型碩士的復試考生參加《常微分方程》筆試;報考應用統計專業碩士的復試考生參加《應用多元統計分析》筆試。筆試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綜合測試
(1)綜合測試以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開始前,考生隨機抽取試題。
(2)綜合測試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考生進行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三是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四是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五是人文素養。六是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面試組成人員以專業為單位成立面試小組;面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名教師(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面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面試過程要有記錄。面試結束后,面試小組成員須在面試記錄單上簽字。
3.外語水平測試。外語水平測試內容為聽力及口語測試,參與外語水平測試的面試教師一般不少于3名。外語水平測試滿分為100分。
4.綜合測試和外語水平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5分鐘。
5.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結業生),還須加試2門與報考專業的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注: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中也須加試)。除專業筆試、綜合測試、外語水平測試外,根據《中南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招生專業、考試科目設置及參考書目一覽表》,報考學術型碩士的加試考生必須加試《空間解析幾何》、《復變函數》兩門課程;報考應用統計專業碩士的加試考生必須加試《非參數統計》、《應用回歸分析》兩門課程。
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每科90分鐘,每科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成績計算
綜合測試成績=各位面試教師成績之和÷面試教師人數
外語水平測試成績=各位測試教師成績之和÷測試教師人數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外語水平測試成績。
復試成績滿分300分。
(四)總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
總成績=初試成績×70%+[(復試成績÷3)×5]×30%
(五)其它要求
(1)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
(2)學校接收的推薦免試學生不再參加本次復試,其畢業體檢結論適用于復試環節中對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
(3)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學院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仔細審查考生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學202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鑒定表》。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誠信核查
依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核查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
五、錄取
(一)錄取程序
1.招生計劃分配:學院招生計劃里不含專項計劃招生名額。專項計劃招生名額、專項計劃考生以研究生院網站公示文件為準。
2.對于參加復試而未被錄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應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3.學校研招辦依據教育部、湖北省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對學院的復試結果和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初審,審核匯總后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4.學校研招辦對擬錄取考生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通過“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上報擬錄取名單。
5.湖北省招辦對學校上報的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政策審核,審核無誤后向教育部備案。學校研招辦向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6.學校(由研究生院代理)與定向培養研究生簽訂相關協議書,對非定向研究生組織調檔并政審。
(二)錄取規則
1.考生復試成績低于180分,專業筆試或綜合測試成績低于60分,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加試考生的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合格考生,根據中南民族大學數學與統計學學院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
(三)其它要求
1.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網報時填寫的為準,虛假及復試時更改的民族成份無效。
2.“骨干計劃”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在職考生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
3.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或簽訂定向培養協議,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4.考生因資格審查不合格被取消錄取資格的,或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錄取資格的,所剩招生計劃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5.被錄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2024年5月1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中南民族大學數學與統計學學院同意,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批準,可以參加工作1或2年,再入校學習,逾期不再辦理。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學院當年的招生計劃。
六、信息公開公示
1.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及時、充分、規范的進行信息公開。
2.信息公開的內容按照《管理規定》 (教學〔2022〕3號)第十二章的規定執行。學校的招生簡章、招生政策和規定、招生專業目錄、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咨詢及申訴渠道等都須對外公布,其中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考生名單和咨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須通過“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公布。
3.學院復試錄取細則、復試考生名單(內容同上)、擬錄取考生名單(內容同上)等須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通過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其中復試錄取細則、復試考生名單應在復試前在招生單位網站公布,紙質文本在招生單位公告信息欄內張貼。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規定一律無效。
4.對報考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
5.研究生院統一公示匯總后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七、違規處理
學院在復試工作中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維護學校的聲譽。學院保證復試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學校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處理。
1.實行全程監督制度。嚴格落實一崗多控、多崗監督工作機制,對關鍵環節、關鍵崗位加強監督。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進行全面監督,對學院復試細則、復試過程、招生計劃執行、復試督查自查、信息公開情況等重要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不符合國家政策的招生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
咨詢電話:027-67843837,劉老師。
舉報電話:027-67843530,宋老師。
2.實行巡視制度。復試期間,學校監督巡視組對復試現場進行巡查,對不符合國家政策的做法及時糾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平穩有序,公平公正。
3.實行責任追究制度。要進一步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一律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及其領導的責任,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4.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的爭議,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必須保證考生咨詢、申訴、檢舉渠道的暢通。對于考生提出的疑問,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應及時答復;對于因爭議較大而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的考生,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八、附則
1.本細則由中南民族大學數學與統計學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和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中南民族大學數學與統計學學院
2024年3月26日
作者:劉鹍;編輯:宋榮;審核:郭暉;上傳: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