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學音樂舞蹈學院本科生學業預警及幫扶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發布時間:2024年10月27日 12:09 瀏覽次數:為增強學生修讀學分的意識,精準幫扶學業困難學生,根據學校《中南民族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分制管理辦法(修訂)》,結合我院本科生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課程開設
1.人才培養方案執行。學院依據培養目標制定專業主修、輔修人才培養方案,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一經確定必須嚴格執行。
2.課程歸屬。為保證課程建設與教學質量,所有課程實行歸屬管理,課程歸屬教研室每學期應落實所有需要開設課程任課教師、課堂數量等信息。
3.課程開設。根據人才培養方案中教學進程的安排,每學期公布下學期各專業開課計劃后,各專業負責人或系主任需提前確認學生所需學分,及時與教研室負責人溝通,保證每學期課程正常開出。
二、選課及學分要求
1.選課時間安排。每學期末將有第一輪與第二輪選課,選課時間在該學期期中考試后。下一學期開學進行第三輪補改選課。
第一輪選課規則為“即選即得”,選課范圍:推薦選課、重修選課、方案內課程選課、方案外課程選課、創新創業選課。
第二輪選課規則為“先預選后隨機抽簽”,選課范圍:通識選修課(課堂教學),分“預選”和“抽簽”兩個階段進行。
第三輪補改選課范圍:選課規則為“即選即得、額滿為止”,面向對象為全校本科生,選課范圍為所有課程。
其他選課細則詳見每學期學生網上選課通知。
2.學生選課。學生須在班導師的指導下以人才培養方案為依據進行選課。
3.課程重修。每學開學第三輪選課開始前,輔導員老師在系統查詢學生考試掛科情況,并將學生考核不及格的課程告知班導師,監督、提醒學生在該門課程開設學期選課重修。
4.選課學分要求。學生選課的數量必須滿足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每學期應達到的各類學分和最低總學分數要求,具體要求見附件。學生每學期所選各類課程累計學分,一般最低不得少于15學分,最高不得多于32學分。
5.選課結果查詢與課程修讀。選課結束后,學生均須按照所選課堂進行修讀,不參加已選課堂的學習和考核者,該課程成績以零分計。網上無選課信息的課程,學生不能參加該課程的考核。自行參加或不按網上的選課班級參加課程考核者,其成績均無效。學生選課結果以學校“信息門戶”—“教務系統(師生)”中查詢到的課表為準。
6.方案外選課學分獲取。方案外課程如考核通過,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教務系統(師生)”—“學業成績”—“方案外成績”中選擇“課程置換”、“通選處理”或學分認定。班導師督促提醒學業困難學生完成該項操作,具體操作可讓學生咨詢班長。
6.其他。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方可根據需要選修其他專業課程。
三、學業預警及幫扶
1.學年學分清查及學業預警。根據學校工作安排,學院教學秘書每學年進行一次學分清理工作。教學秘書及時將學分清理結果反饋給輔導員,對達到條件者予以退學處理,對確定為預警對象的學生發出“預警通知書”。輔導員牽頭班導師制定幫扶計劃,對困難學生發放《學業預警通知書》以示提醒,并予以選課、學習的指導。
2.畢業學分清查及幫扶。每年秋季學期,教學秘書對大三、大四年級所有學生進行方案完成情況審查,并在第三輪選課開始前將各專業方案完成情況表及時發送給輔導員。輔導員牽頭與班導師根據方案完成情況表,提醒重點關注學生及時選課。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音樂舞蹈學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音樂舞蹈學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