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學管理學院2026年接收推免
研究生實施細則
按照《中南民族大學2026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辦法》要求,結合我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良。
(二)誠實守信,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獲得本科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五)申請者在本科階段公開發表過學術論文,或取得相關科研成果,或在國內外重大競賽中獲獎,可優先考慮。
二、接收專業
2026年管理學院全日制管理科學與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學(120200)、會計(125300)、圖書情報(125500)各專業均接收推免碩士研究生, 詳見“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
三、基本程序及要求
(一)填報志愿
9月22日,“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后,申請者登陸“推免服務系統”完成注冊并填報志愿。
(二)資格審核
學院將于復試前組織資格審核,并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向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發送復試通知。申請者收到通知后須于4小時內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內給予回復。
(三)復試安排
學院將于系統開放后,根據學生報名情況在9月22日至9月30 日間組織接收推免碩士生的復試,復試具體時間、方式、地點另行通知。
學院成立專家考核小組,復試形式根據申請者情況,采用線下或線上遠程面試形式,同一批次同一專業使用同一種形式。復試內容重點考察申請者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綜合素質,考察申請者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科研創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及專業素養等;考察英語聽說能力。已經接受我院復試通知的申請者應當參加我院組織的復試,未經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申請者不予錄取。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復試包含綜合測試和英語測試兩部分:
(1)綜合測試:滿分200分,分為專業水平測試(100分)和綜合素質測試(100分)兩部分。其中專業水平測試主要考察申請者的專業基礎知識與分析問題的能力,綜合考察申請者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及培養潛力;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核申請者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責任感、紀律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方面。綜合測試成績由考核專家組成員為每位申請者獨立打分,取所有專家平均分作為申請者綜合測試最終成績。綜合測試最終成績低于12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考核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英語測試:滿分100分,主要考察申請者閱讀專業外文的閱讀能力、英語聽力、口語能力等。由考核專家組成員為每位申請者獨立打分,取所有專家平均分作為申請者英語測試最終成績。英語測試最終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考核),
如因個人原因導致入場延誤由考生本人負責。
申請者復試成績最終折算為百分制,按照復試成績=(綜合測試最終成績+英語測試最終成績)/3方式進行計算。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申請者在復試時,須向我院提供下列材料:
1.申請者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者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科學習成績單(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4.外語考試成績單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有關學術成果(發表論文、出版著作、科研成果或獲獎證書),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者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證明個人綜合素質、學術潛力的其他材料。
7.思想政治情況鑒定表1份(附件1)。申請人所在學院審查申請者的政治立場、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情況,出具書面材料并加蓋學院黨委公章,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 A4 紙大小(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按以上材料順序編排。電子版(以上材料掃描成PDF文檔)發送到我院研究生秘書盧老師處(郵箱:421636758@qq.com),郵件命名請注明“2026年推免材料+姓名”。紙質版材料需用順豐快遞郵寄至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民族大道182號中南民族大學管理學院,研究生秘書盧老師收(收件人電話:13476192037)。
特別提示: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予復試。
(四)錄取規則
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復試成績相同,則按照英語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英語測試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水平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專業水平測試成績相同,則按照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以上成績均相同,則組織加試,按照加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考生因資格審核不通過或個人原因自愿放棄錄取資格的,招生計劃按以上錄取規則依次遞補。
(五)復試費用
免收復試費。
(六)發送通知
學校將在復試后盡快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復試合格申請者發送“待錄取”通知。申請者收到通知后須于4小時內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內給予回復。
(七)公示
推免生接收工作結束后,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示擬接收的推免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申請者對公示名單如有疑問,學校研招辦將協同校紀委及時調查處理投訴和舉報,并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八)相關要求
我院各專業接收推免生數量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招生人數的50%。推免過程中,請各位考生嚴格按照本細則要求如實提供相關個人材料,嚴禁弄虛作假。在復試的各個環節中請嚴格遵守相關時間節點,服從學院相關工作安排。考生如有近親屬在本院工作的應提前主動告知進行回避,避免發生招生影響公平公正的情況。如有違反上述情況而導致的不能錄取,由考生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四、其他事項
(一)本實施細則由中南民族大學管理學院負責解釋。
(二)未盡事宜以中南民族大學相關招生文件為準。
(三)咨詢電話:027-67843646(盧老師)
以上信息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則以調整后的相關規定為準。
中南民族大學管理學院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