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南民族大學學生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辦法》(民大發〔2023〕26號)、《中南民族大學優秀研究生評選及獎勵辦法》(民大研〔2016〕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現將2024屆“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我校2024屆全日制本科、研究生畢業生
二、評選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積極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牢固樹立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
3.遵紀守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誠實守信。
4.學習勤奮,成績優良,積極參加體育鍛煉、社會實踐及各類活動。
三、評選具體條件及獎勵標準
(一)優秀本科畢業生
1.具體評選條件
(1)在校期間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位居年級專業前25%,所有課程無不及格記錄。
(2)在校期間獲得校級以上榮譽不少于兩次,其中一次須為優秀學生獎學金。
(3)在校期間在科技創造、志愿服務及社會實踐等方面表現突出,為學校、社會作出突出貢獻的學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4)評選前已落實畢業去向的學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5)對非西部生源到西部地區和基層就業,依據國家政策選聘到村任職工作,參加“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以及當年入伍服義務兵役等的畢業生,原則上直接授予“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不占用學院推薦名額。
2.評選比例
評選比例不超過畢業學生總人數的15%。
(二)優秀研究生畢業生
1.具體評選條件
讀研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優先評為“優秀研究生畢業生”:
(1)獲得“研究生標兵”“優秀研究生”或“優秀研究生干部”等榮譽稱號;
(2)科研成果特別突出,發表多篇學術論文或科研成果取得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3)在校級及以上各類比賽或競賽(包括集體項目)中獲得前三名;
(4)在社會活動中,有突出的先進事跡,受到過國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獎勵。
2.評選比例及獎勵標準
評選比例為畢業生人數的10%,獎勵標準為1000元/人。
四、工作安排
(一)學生申請(5月13日—5月15日)
申請“優秀畢業生”的學生須填寫《中南民族大學優秀畢業生申請表》(附件1),并通過“信息門戶—學工—榮譽稱號”系統申請“優秀畢業生”獎項。網上申請時,學生須隨系統提交附件1電子版。附件1及相關證明材料紙質版報送至學院。
(二)學院初評(5月16日—5月23日)
學院根據評選條件和《中南民族大學2024屆優秀畢業生名額分配表》(附件2)進行初評并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確定推薦名單。
(三)系統申報(5月24日)
學院依據初評結果,在“信息門戶—學工—榮譽稱號”系統中審核報送獲獎候選人名單。
(四)學校審核(5月25日—5月31日)
學校對學院報送的候選人名單匯總、復核,提交學校獎勵與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定擬獲獎名單并公示3個工作日。
(五)發文表彰(6月1日—6月6日)
學校將公示并無異議的評選結果報校領導審批后,對獲獎學生發文表彰,頒發獎金和榮譽證書。
五、申訴處理
學生對初評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訴,學院學生獎勵與資助工作小組應在接受申訴后3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如學生對答復仍有異議,可在校級公示期間,向學生工作部(處)提出書面申訴。學生工作部(處)應在3個工作日內征求各方面意見后,報學校學生獎勵與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形成最終處理意見,并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及所在學院。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學院要正確認識“優秀畢業生”評選的重要意義,通過組織開展“優秀畢業生”評選,指導2024屆畢業生全面總結就讀期間的所學所得。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選拔推薦。
(二)注重工作實效。各學院要指導學生填寫好《中南民族大學優秀畢業生申請表》(附件1),認真審核證明材料,確保上報材料完整、準確、規范。
(三)及時跟蹤提醒。各學院要提醒獲獎研究生進系統確認綁定的銀行卡號準確無誤,確保獎金按時發放到位。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王老師 67843069。
附件:
1.中南民族大學優秀畢業生申請表
2.中南民族大學2024屆優秀畢業生名額分配表
3.網上修改銀行卡號指南
中南民族大學
2024年5月13日
(編輯:王力 審核:劉紅娟 上傳: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