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中南民族大學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民大發〔2023〕23號)、《中南民族大學學生獎學金評選辦法》(民大發〔2023〕27號)、《中南民族大學學生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辦法》(民大發〔2023〕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現將2023-2024學年本(預)科生綜合素質測評和獎學金、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評選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測評及參評對象
2021級至2023級在籍本科生、2023級預科生
二、綜合素質測評工作安排
(一)系統維護(9月1日)
學校根據綜合素質測評文件,維護“綜合素質測評”系統。各學院做好測評比例設定、審核工作人員設置工作。
各學院如存在未納入綜合素質測評的加減分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學校“綜合素質測評體系”某一指標執行。
(二)學生申報及學院審核(9月2日—8日)
學生對照本院綜合素質測評細則,提前準備好申報材料,通過“綜合素質測評系統”申報。在填報加分項目時,須隨附件提交證明材料。其中,“學生服務測評”加分申請須提供蓋有學校二級單位公章的考核結果,否則不予認定。其他加分申請須提供獲獎證書或有關證明材料;減分項目由學院統一系統提交。學院可結合實際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靈活組織好學生申報。各項測評以8月31日為分割線。資格認證的加分依據以得到證書或已經通過的證明日期為準,不以發證日期為準。
學院獎勵與資助工作小組負責本院綜合素質測評工作的組織與實施,輔導員、班導師具體執行。
(三)學院公示(9月9日—11日)
學院根據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按照年級專業排序后,面向全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3天。
三、獎學金、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評選條件及工作安排
(一)基本條件
學生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申請參加評選。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2.遵守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品行端正。
3.學習刻苦、勤奮,具有良好的學風和科研作風。
有下列情況之一,無當學年度參評資格。
1.上學年因違反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
2.因違反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未解除。
3.2023年體質健康測試未達到70分及以上(免試學生除外)。
4.未認真履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賦予學生的義務,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
5.上學年存在課程不及格。
6.上學年休學、保留學籍。
(二)評選獎項、具體條件及獎勵標準
1.精神文明獎學金
精神文明獎學金用于獎勵在民族團結、奮勇拼搏、舍己為人、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跡,在學生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的學生。
(1)具體評選條件
① 維護民族團結,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中發揮模范作用。
② 面對不利境遇或挫折,以頑強的毅力和鍥而不舍的拼搏精神奮勇向前,事跡感人,具有較大的影響力。
③ 臨危不懼,舍己救人,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④ 弘揚社會正氣,敢于與不良行為和現象作斗爭,充分展現大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精神風貌。
⑤ 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參加志愿服務或者公益活動中做出較為突出貢獻,有感人事跡和較大社會影響力。
⑥ 在精神文明建設的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現。
(2)評選比例及獎勵標準
精神文明獎學金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推薦名單和事跡材料,報學生工作部(處)審批,獎勵標準不低于1000/人。
2.優秀學生獎學金
(1)具體評選條件
上學年所修讀課程加權平均成績75分以上,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位居年級專業前50%。
從三年級開始,如申請一、二等獎學金,要求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426分以上。英語專業、小語種專業參照相應等級執行。
(2)評選比例及獎勵標準
① 一等獎:參評人數的3%,獎勵標準為2000元/人。
② 二等獎:參評人數的7%,獎勵標準為1500元/人。
③ 三等獎:參評人數的15%,獎勵標準為1000元/人。
3.學習進步獎學金
學習進步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習進步較大的學生。依據年級專業綜合素質進步名次排名,確定獲獎名單。
評選比例為參評人數的2%,獎勵標準為600元/人。
4.文體佳績、社會工作、社會實踐獎學金用于獎勵在體育競賽、文藝活動、志愿服務及社會實踐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
(1)具體評選條件
上學年所修讀課程加權平均成績70分以上,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位居年級專業前60%,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 積極參加文體活動,在各類技能比賽中取得優秀成績,可申報文體佳績獎學金。
② 在擔任各級學生組織職務期間,做出較突出成績,可申報社會工作獎學金。
③ 在社會實踐活動中表現突出,取得優秀成績,可申報社會實踐獎學金。
(2)評選比例及獎勵標準
文體佳績獎學金、社會工作獎學金、社會實踐獎學金評選比例均為參評人數的2%,獎勵標準為500元/人。
5.先進班集體
(1)具體評選條件
① 班級組織健全,機制有效,工作有力。
② 班委會政治堅定、團結協作、以身作則,密切聯系同學,積極開展各項工作,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③ 班級具有積極向上、文明健康、朝氣蓬勃的良好班風,班級成員積極參加班級活動和學校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活動出勤率達85%以上;同學之間團結融洽、互敬互讓、助人為樂,班級歸屬感和榮譽感強。
④ 班級具有篤信好學、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優良學風,班級成員好學進取,課堂學習活躍,學習成績優良率達50%以上,考試無作弊現象;積極參加科研創新活動,發表學術論文,在各類文體、學科競賽和科技競賽等活動中獲獎,爭先創優,為學校做出貢獻。
(2)評選比例及獎勵標準
評選比例不超過學生總人數的4‰,獎勵標準為1000元/個。
6.優秀導生團隊
(1)具體評選條件
① 學院建有導生團隊,日常管理規范,規章制度健全。
② 積極參與學院學風建設,組織和引導學術交流討論,主動分享學習方法、經驗和心得,積極開展學業輔導。
③ 主動承辦學校導生團隊活動,積極參與配合學校導生團隊工作。
④ 工作業績突出,取得良好效果。
(2)評選比例及獎勵標準
以學院為單位申報,全校評選優秀導生團隊7個,獎勵標準為1000元/個。
7.五好學生
(1)具體評選條件
① 品行優良。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主動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公民素養。
② 學習勤奮。具有積極的學習態度,良好的學習習慣,較強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上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位居年級專業前25%,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497分以上。英語專業、小語種專業參照相應等級執行。
③ 身心發展。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積極參加體育活動和文體競賽,有積極的心理素質、堅強的意志品質、較強的適應能力和溝通能力。
④ 審美健康。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具有藝術愛好和特長,能夠在學習和生活中發現美、感受美、欣賞美、創造美。
⑤ 熱愛勞動。具有良好的勞動觀念,積極參加家務勞動、校內勞動、校外勞動,具有一定的生活能力和勞動技能。熱心公益,積極參加志愿服務及社會實踐。
(2)評選比例及獎勵標準
評選比例不超過學生總人數的3%,獎勵標準為800元/人。
8.優秀學生干部
(1)具體評選條件
① 擔任班委以上學生干部職務滿1年。
② 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績。
③ 上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位居年級專業前35%,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426分以上。英語專業、小語種專業參照相應等級執行。
(2)評選比例及獎勵標準
評選比例不超過學生總人數的2%,獎勵標準為500元/人。在校團委、學生會任職的學生干部單獨評選,比例不超過在職干部的15%。
9.優秀導生
(1)具體評選條件
① 在校級、院級導生團隊任職滿1年。
② 積極參與學業幫扶等學風建設工作,幫助學業困難學生提升學習動力,改進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成績,取得明顯效果。
③ 上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位居年級專業前35%,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426分以上。英語專業、小語種專業參照相應等級執行。
(2)評選比例及獎勵標準
評選比例不超過學生總人數的2%,獎勵標準為500元/人。
10.自立自強之星
(1)具體評選條件
① 積極參加勤工助學服務項目,態度端正,責任心強,踏實肯干,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備良好的綜合素質和實踐技能,工作量飽滿,表現優異。
②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學業成績優良,積極樂觀向上,相對困難家庭或地區的學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③ 具有突出的自強事跡或個人成就,能夠為全校學生樹立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時代榜樣。
(2)評選比例及獎勵標準
評選比例不超過每學期勤工助學上崗總人數的2%,獎勵標準為500元/人。
11.心育之星
(1)具體評選條件
①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積極參與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努力提升自身心理健康素養。
② 具有科學的心理助人觀念,幫助心理困難學生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在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取得良好效果。
③ 積極參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為營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圍做出較大貢獻。
(2)評選比例及獎勵標準
評選比例不超過學生總人數的1‰,獎勵標準為500元/人。
(三)工作安排
1.學院初評、公示(9月12日—18日)
學院根據有關文件精神,開展院內初評、公示,擬定各類獎學金、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候選人,并公示3個工作日。
2.學生申請、學院審核(9月19日)
學生根據初評公示結果,在獎學金、榮譽稱號系統自主申報獲得獎項,并提交學院審核。學院依據初評結果,在系統中審核報送。
3.學校審核、公示(9月20日—27日)
學校對學院報送的獲獎候選人名單匯總、復核,提交學校獎勵與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定擬獲獎名單并公示5個工作日。
4.發文表彰(9月28—30日)
學工部將公示并無異議的評選結果報校領導審定后,對獲獎學生發文表彰,頒發獎金和榮譽證書。
四、申訴處理
學生對綜合素質測評及獎學金、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初評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學院提出申訴,學院獎學金評審工作小組應在接受申訴后3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如學生對答復仍有異議,可在評審小組答復后3個工作日內,向學生工作部(處)提出申訴。學生工作部(處)應在3個工作日內征求各方面的意見,綜合審查后作出處理意見,報學校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并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及所在學院。此處理意見為最終處理意見。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學院要做好2023版綜合素質測評辦法及評獎評優文件的學習,全面理解文件精神。
(二)加強培訓,注重實效。各學院要做好政策宣講、系統維護和學生動員,做好審核人員的培訓,公平、公正、公開做好綜合素質測評及各類評選工作。
(三)強化溝通,協同推進。學校成立“綜測及評獎評優問題反饋群”,統一解決學院反映的各類問題,各學院可進群及時反饋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各學院要及時通知學生進系統確認綁定的銀行卡號,因卡號錯誤導致打卡不成功,學校將集中補發一次。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王老師 67843069。
附件:1.2023-2024學年本(預)科生獎學金、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
2.中南民族大學2023-2024學年“先進個人”申請表
3.附件3:中南民族大學2023-2024學年“先進班集體”登記表
4.中南民族大學2023-2024學年“優秀導生團隊”登記表
5.網上修改銀行卡指南
6.2023版綜測、獎學金、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評選辦法
學生工作部(處)
2024年9月1日
(編輯:王力 審核:劉紅娟 上傳: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