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弘揚先進典型,彰顯榜樣力量,引導廣大研究生學習先進、爭當先進,根據《中南民族大學優秀研究生評選及獎勵辦法》(民大研〔2016〕2號)精神,學校決定組織開展2023-2024學年“研究生標兵”“優秀研究生”及“優秀研究生干部”榮譽稱號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2022級、2023級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原則上不評選在職研究生。
二、評選比例及獎勵標準
1.研究生標兵,評選比例2%,獎勵1500元/人;
2.優秀研究生,評選比例10%,獎勵1000元/人;
3.優秀研究生干部,評選比例3%,獎勵1000元/人。
三、評選條件
研究生年度先進個人的評選范圍、標準、比例及程序按照《中南民族大學優秀研究生評選及獎勵辦法》(民大研〔2016〕2號)執行。
四、工作安排
(一)學院初評、公示(9月4日-9月17日)
學院根據有關文件精神,開展院內初評、公示,擬定研究生先進個人候選人,并公示3個工作日。
(二)學生申請、學院審核(9月18日)
學生根據初評公示結果,在學工管理系統自主申報獲得獎項,并提交學院審核。學院依據初評結果,在系統中審核報送。
(三)學校審核、公示(9月19日-27日)
學校對學院報送的獲獎候選人名單匯總、復核,提交學校獎勵與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定擬獲獎名單并公示5個工作日。
(四)發文表彰(9月28日-30日)
學生工作部將公示并無異議的評選結果報校領導審定后,對獲獎學生發文表彰,頒發獎金和榮譽證書。
五、申訴處理
學生對學業獎學金初評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學院提出申訴,學院應在接受申訴后3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如學生對答復仍有異議,可在答復后3個工作日內,向學生工作部(處)提出申訴。學生工作部(處)在3個工作日內征求各方面的意見,綜合審查后作出處理意見,報學校獎勵與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及所在學院。此處理意見為最終處理意見。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標準,擇優選拔。
(二)上報的有關材料務必完整、準確、規范。
(三)請各學院及時通知學生進系統確認綁定的銀行卡號,因卡號錯誤導致打卡不成功,學校將集中補發一次。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王老師 67843069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學2023-2024學年研究生先進個人申請表
2.中南民族大學2023-2024學年研究生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
學生工作部(處)
2024年9月4日
(編輯:王力 審核:劉紅娟 上傳: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