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設立與宗旨
第一條 “多彩獎助學金”系由91化學周世紅和胡玉偉兩位校友首期捐資12萬元設立,以后每年捐贈12萬元直至100萬整,旨在資助品學兼優或勇于克服困難、自立拼搏、奮發向上、家庭經濟困難的貴州籍學生。
第二章 獎助學金的管理
第二條 學校成立“多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委員由學校、學院及相關職能部門領導、若干貴州籍老師組成,并按照捐贈方意見指定相關老師擔任部分評委。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
第三條 學校教育發展基金會秘書處、學生工作部(處)和學校財務處負責獎助學金經費的日常管理;評審委員會負責獎助學金評審工作。
第三章 獎助學金的類型和評選要求
第四條“多彩獎助學金”分為“多彩獎學金”和“多彩助學金”兩類。
第五條 評選范圍:我校全日制貴州籍本科生(貴州生源即可)。
第六條 資助標準:
(一)“多彩獎學金”獎勵標準:以學年度為單位,每年評選8名優秀學生(四個年級每個年級分別評選2人),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3000元,并頒發證書。
(二)“多彩助學金”資助標準:以學年度為單位,每年資助總人數為8人,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000元。原則上采用“8+2”方式發放:第一年評選四個年級每個年級2名貴州籍學生,資助至畢業,以后每一年新增2名大一新生資助至畢業。
第七條 評選條件:
(一)獎學金評選條件(條件3、4、5、6滿足其中一項即可)
1.貴州籍本科生范疇;
2.品學兼優,關心他人,積極參加班集體、社團、志愿者服務和社會慈善公益等活動。
3.曾獲得1次及以上校(院)級榮譽稱號;
4.學習刻苦,當學年無不及格課程,且專業及專業基礎課平均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排名均在前30%;
5.積極參加學校(院)組織的各類學科競賽、科技創新、學術論文等活動并獲獎或發表;
6.若為大一新生,則按當年參加貴州省高考成績排名,選取前兩名獲得“多彩獎學金”,同等分數下第一志愿優先。
7.少數民族學生優先。
(二)助學金評選條件
1.貴州籍本科生范疇;
2.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且通過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3.自立自強,樂于助人,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積極參加學校和學院組織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或社會公益活動。
4.少數民族學生優先。
5.如評選上的學生在本年度中因違法、打架斗毆、考試舞弊、傳銷等品行上原因被學校處分,將取消資助資格直至畢業,所缺資助名額在同年級中另外評選補齊。
6.“多彩助學金”的獲得者需要在第二年開評前上交學年總結,包含受助感言、學年考試情況、進步情況(獲獎,發論文,參賽,義工)并由所在學院蓋章證明,寒暑假到獎學金提供人單位做志愿者或實習實踐表現情況等,這樣才能保證下一年度繼續發放。
第四章 評選程序
第八條 各學院于每年9月中旬(具體時間以當年通知為準)組織本學院學生進行申報并民主評議,初評并推薦1-2名符合條件的學生,將其材料匯總報送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評審委員會根據報送材料進行復評,評選出8名獎學金獲得者和8名助學金獲得者并上報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和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合格并全校公示無異議后,對資助學生進行鼓勵。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 本辦法由中南民族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秘書處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審核:楊濤 編輯:董浩燁 上傳:董浩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