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中南民族大學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民大發〔2023〕23號)、《中南民族大學學生獎學金評選辦法》(民大發〔2023〕27號)、《中南民族大學學生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辦法》(民大發〔2023〕26號)、《中南民族大學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民大發〔2023〕24號)、《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辦法(修訂)》(民大發〔2018〕21號)、《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民大發〔2016〕76號)、《中南民族大學優秀研究生評選及獎勵辦法》(民大研〔2016〕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現將2024-2025學年本(預)科生、研究生獎助學金、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評選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2024級預科生、在籍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2025級新生除外),符合評選條件的可申請相應獎項。
二、獎項設置
2024-2025學年本(預)科生、研究生獎助學金、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項目如下表。
表一:2024級預科生獎學金 |
獎項名稱 |
評選比例 |
優秀學生獎學金 |
共設三檔,分別是學生總人數的3%、7%和15% |
優秀學生干部 |
不超過學生總人數的2% |
五好學生 |
不超過學生總人數的3% |
備注:同一學年內優秀學生干部和五好學生不可兼得。具體評選條件和指標詳見附件。
表二:2022級至2024級在籍本科生獎助學金 |
類別 |
獎項名稱 |
評選比例 |
Ⅰ類 |
國家獎學金 |
詳見附件2 |
國家勵志獎學金 |
國家助學金 |
Ⅱ類 |
精神文明獎學金 |
依據實際情況而定 |
優秀學生獎學金 |
共設三檔,分別是學生總人數的3%、7%和15% |
五好學生 |
不超過學生總人數的3% |
Ⅲ類 |
學習進步獎學金 |
學生總人數的2% |
自立自強之星 |
不超過每學期勤工助學崗總人數的2% |
心育之星 |
不超過學生總人數的1‰ |
文體佳績、社會工作、社會實踐獎學金 |
學生總人數的2% |
Ⅳ類 |
優秀學生干部 |
不超過學生總人數的2% |
優秀導生 |
不超過學生總人數的2% |
Ⅴ類 |
吳澤霖獎學金 |
原則上本科生評選6人 |
校長獎學金 |
本次不開展評選,見后續通知 |
Ⅶ類 |
優秀導生團隊 |
7個 |
先進班集體 |
不超過學生總人數的4‰ |
備注:
1.同一學年內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不可兼得;
2.同一學年內獲評Ⅱ類獎學金的學生不再獲評Ⅲ、Ⅳ類獎學金;
3.同一學年內Ⅱ、Ⅲ、Ⅳ類獎學金中的獎項不可兼得,每人最多只能獲得每類獎學金中的一項;
4.同一學年內吳澤霖獎學金和校長獎學金不可兼得;
5.具體評選條件和指標詳見附件。
表三:全日制研究生(2025級新生除外)獎助學金 |
類別 |
獎項名稱 |
評選比例 |
Ⅰ類 |
國家獎學金 |
詳見附件2 |
國家助學金 |
學業獎學金 |
博士研究生:一等獎,比例20%;二等獎,比例40%;三等獎,比例40%。 碩士研究生:一等獎,比例20%;二等獎,比例40%;三等獎,比例40%。 |
Ⅱ類 |
研究生標兵 |
學生總人數的2% |
優秀研究生 |
學生總人數的10% |
優秀研究生干部 |
學生總人數的3% |
Ⅲ類 |
吳澤霖獎學金 |
原則上碩士研究生評選2人 |
校長獎學金 |
本次不開展評選,見后續通知 |
備注:
1.同一學年內Ⅱ類獎學金中的獎項不可兼得;
2.吳澤霖獎學金和校長獎學金不可兼得;
3.具體評選條件和指標詳見附件。
三、工作安排
(一)學院初評、公示
1.2025年9月18日前,學院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完成本科生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和研究生先進個人評審工作,擬定候選人,公示3個工作日,并報學工部。
2.2025年9月25日前,學院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完成其他獎項評審工作,擬定候選人,公示3個工作日,并報學工部。
(二)學生申請、學院審核
1.2025年9月19日前,本科生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和研究生先進個人學生候選人根據初評公示結果,在獎助學金、榮譽稱號系統自主申報獲得獎項,并提交學院審核。學院依據初評結果,按要求在系統中審核報送。
2.2025年9月27日前,其他獎項候選人根據初評公示結果,在獎助學金、榮譽稱號系統自主申報獲得獎項,并提交學院審核。學院依據初評結果,按要求在系統中審核報送。
(三)學校審核、公示
學校對學院報送的獲獎候選人名單匯總、復核,提交學生獎勵與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定擬獲獎名單并公示5個工作日。
(四)發文表彰
黨委學工部將公示并無異議的評選結果報校領導審定后,對獲獎學生發文表彰,頒發獎金和榮譽證書。
四、申訴處理
學生對獎助學金、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初評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學院提出申訴,學院獎助學金評審工作小組應在接受申訴后3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如學生對答復仍有異議,可在評審小組答復后3個工作日內,向學生工作部(處)提出申訴。學生工作部(處)應在3個工作日內征求各方面的意見,綜合審查后作出處理意見,報學生獎勵與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并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及所在學院。此處理意見為最終處理意見。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學院要做好2024版綜合素質測評辦法、評獎評優文件和通知的學習,全面理解文件精神。
(二)加強培訓,注重實效。各學院要做好政策宣講、系統維護和學生動員,做好審核人員的培訓,公平、公正、公開做好綜合素質測評及各類評選工作。
(三)強化溝通,協同推進。學校成立“綜測及評獎評優問題反饋群”,統一解決學院反映的各類問題,各學院可進群及時反饋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各學院要及時通知學生進系統確認綁定的銀行卡號,因卡號錯誤導致打卡不成功,學校將集中補發一次。
黨委學生工作部(處)
2025年9月8日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學各類獎助學金、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審具體條件匯總》(評選辦法全文見學生手冊或學工部官網)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學各類獎助學金、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
附件3:中南民族大學2024-2025學年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申報材料(中南民族大學2024-2025學年“先進個人”申請表、中南民族大學2024-2025學年“先進班集體”登記表、中南民族大學2024-2025學年“優秀導生團隊”登記表、中南民族大學2024-2025學年研究生先進個人申請表、中南民族大學2025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表)
附件4:本研國家獎助學金各類表格及相關工作要求
附件5:網上修改銀行卡指南
(審核:楊濤 編輯:董浩燁 來源:黨委學生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