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條例(修訂)》報批稿專家論證會在我校學術交流中心召開。此次論證會由湖北省人大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主辦,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養基地(中南民族大學)承辦。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王永高,省人大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王光萍,省人大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廖小軍,恩施州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呂世安等出席論證會。論證會由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養基地(中南民族大學)聯絡處主任、我校法學院段曉紅教授主持。

會議現場。 馬仕奇 攝
呂世安介紹了該條例的修改情況和論證評估背景。由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武漢理工大學和我校相關教授,湖北省政務管理辦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司法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文化旅游投資集團相關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就條例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制度設計的可行性進行了深入論證。大家一致認為,條例的修訂做到了與時俱進,適應恩施州旅游業總體發展的新形勢新需要。條文邏輯清晰、板塊合理、結構齊全,立法語言符合法律法規的語言規范,但部分條文還需進一步修改完善。專家們從立法依據、立法理念、立法宗旨、體例邏輯、條例內容合理性和制度設計可行性等方面提出了具有現實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議。
王永高對本次論證評估會進行了總結,認為專家們提出的富有針對性的意見,體現了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學立法、比較立法的要求,對條例的進一步完善具有建設性意義。
(編輯:馮珊珊 來源: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