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國內外疫情防控形勢及合作院校教學方式,學校擬資助研究生于2023年秋季學期赴國(境)外進行中長期交流學習,現將具體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我校標準學制內在籍在校非在職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2023屆畢業班研究生)。
二、申請條件
學生須符合以下條件并滿足所申請項目的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一)政治思想表現好,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無違規違紀記錄;
(二)學習成績優良,在校期間無不及格記錄,并具備較好的外語水平和溝通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適應出國(境)交流學習的要求;
(四)能自覺遵守學校及國(境)外大學或研究機構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具有較強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
(五)未獲得過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出國(境)交流學習項目資助。
三、申請及評審程序
(一)申請
1.申請學校出國(境)交流學習項目(附件1)的研究生登錄學校信息門戶,通過“研究生綜合管理系統”-“出國交流申請管理”于3月24日下午17:00前提交申請至導師審核。(非校園網用戶需先登錄學校VPN后再進入“研究生綜合管理系統”)。每名研究生僅可申請一個項目。
2.通過學院或教師個人選派赴國(境)外進行研修學習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出國(境)研修資助申請表》(附件2),將申請表及支撐材料交所在學院審核后,于3月27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審查。
(二)學院審核推薦
各學院通過信息門戶“研究生綜合管理系統”對申請學校出國(境)交流學習項目的研究生進行在線審核,在學院推薦意見中對學生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行、身心健康狀況、學業水平、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評價,并于3月27日下午17:00前將符合條件的研究生申請提交至研究生院審核。
(三)學校評審
學校評審工作組對通過學院審核推薦的研究生進行評審,確定擬資助名單。
(四)公示
研究生院對擬資助研究生名單進行公示。
四、助學金發放程序
研究生資助標準及發放方式按照《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出國(境)研修資助實施細則》執行。
五、選派及管理
研究生出國(境)交流學習的管理部門、職責分工、學分認定、學籍管理和日常管理參照《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短期出國(境)研修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執行。
六、其他
(一)出國(境)交流學習研究生能否派出將根據疫情情況和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二)研究生派出前須購買國(境)外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及緊急救援保險。
聯系電話:027-67843298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