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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學生申請方案外成績處理操作手冊
第一步:登陸數字校園信息門戶,然后進入“教務系統(師生端)”,在【成績信息】-【學業成績】-【方案外成績】頁面查看方案外成績,如下圖:
第二步:在方案外成績查詢頁面每門課程后面有“課程置換”、“學分認定”、“任選處理”三種申請處理方式,例如:已修一門課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分數為85,申請置換為方案內的課程“思想道德修養”,則如上圖,點擊“課程置換”按鈕在彈出的頁面查詢到申請替換的課程,然后選擇確定即可。當無對應課程做置換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進行學分認定或任選處理,點擊后如下圖:
第三步:提交申請成功后,學生本人須自行打印申請表,如下圖:
第四步:學生打印申請表后,交所在學院教學秘書于教務系統中處理(法學院2-101辦公室)。教學秘書在教務系統【成績管理】-【方案外成績管理】-【方案外成績處理申請】界面按照處理結果進行相應操作,需提交教務處審核的點擊“提交”按鈕。如下圖:
第五步:學院審核并提交后,學生本人將申請表交至教務處教學運行科集中辦理,經教務處領導審批后,教學運行科及時在教務系統中進行處理,學生可通過個人教務系統及時查看處理結果,如下圖:
至此,方案外成績已經處理完畢并在有效成績頁面可查,同時成績單也可打印。
注意事項:
1、集中處理時間:每學期開學初前兩周。
2、處理方式包括:課程置換、任選處理、學分認定。課程置換是指用內容相近且學分一般不低于方案內要求的課程申請置換方案內課程(如將在其他學院修讀的《計算機基礎2》置換為我院的《計算機基礎1》)任選處理是指用與本專業不相關的方案外課程申請作通識選修課處理(如將在其他學院修讀的《化學基礎》做通選處理),但西部實驗班的通識選修課有具體的課程要求,如果在其他學院修的課程不同于西部實驗班培養方案中的課程,則無法做任選處理;學分認定是指當前培養方案內無相應課程,但為同專業其他版本培養方案的同類別課程,則直接按類別認定學分,學分保持不變,學分認定一般只適用于留級導致培養方案有變動的特殊情況。
3、能申請課程置換或任選處理的不能申請學分認定,學分認定課程暫不納入成績統計排名。
4、申請有誤可自行撤回,申請后自行打印申請表交所在學院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