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開展2024年中南民族大學“方華獎學金” 評選工作的通知 |
發(fā)布時間:2024-10-15 瀏覽次數(shù): |
“方華獎學金”由我校化學系1990級生物化學專業(yè)校友祝方猛先生與夫人唐婷女士(化學系1992級化學專業(yè))及校友唐文先生(1939-2011,政治系1962級政治專業(yè))捐資貳百萬元設(shè)立,旨在獎勵和表彰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生命科學學院和藥學院在籍全日制四年級本科學生中品學兼優(yōu)、勤奮好學、積極向上、能力突出的優(yōu)秀學生。 根據(jù)《中南民族大學“方華獎學金”評選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現(xiàn)將2024年“方華獎學金”評選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法學院、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生命科學學院和藥學院的在校普通全日制四年級本科生。 二、評選名額及獎勵標準 以學年度為單位,每個學院每年評選獎勵6名優(yōu)秀學生,其中一等獎1人,每人獎勵6000元;二等獎2人,每人獎勵3000元;三等獎3人,每人獎勵2000元。 三、評選條件 (一)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理想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在學生中發(fā)揮表率和帶頭作用,成績優(yōu)秀。 (三)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品行優(yōu)良,綜合素質(zhì)測評排名位居前列,在校期間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四)上學年所修讀課程的加權(quán)平均成績及綜合素質(zhì)測評成績均位居年級專業(yè)前20%。原則上與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不同時獲評。 四、評選原則和程序 為確保評選結(jié)果的公開、公平、公正,評選工作遵循本人申請、民主評議、集中評定的原則。 (一)學生申報(10月15日-10月21日) 申請學生如實填寫《中南民族大學“方華獎學金”申請表》(附件1),可自愿撰寫申請陳述,并提供入學以來成績單、上學年成績單和相關(guān)證明材料復印件。 (二)學院初評(10月下旬—11月中上旬) 各學院組織民主評議,可組織現(xiàn)場答辯,確定學院初評結(jié)果后,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以學院為單位將《中南民族大學“方華獎學金”申請表》(附件1)及《中南民族大學“方華獎學金”推薦匯總表》(附件2)紙質(zhì)材料和電子版報送評審委員會。 (三)評審委員會復審(11月中下旬) 評審委員會由學校職能部門負責人、學院領(lǐng)導和相關(guān)教師組成。評審委員會下設(shè)“方華獎學金”辦公室,辦公室設(shè)在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評審委員會根據(jù)報送材料進行復評,獲獎名單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最終獲獎名單并發(fā)放獎學金,適時舉行表彰儀式。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學方華獎學金申請表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學方華獎學金推薦匯總表 中南民族大學“方華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中南民族大學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代章)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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