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教高〔2019〕6號)《中南民族大學關于實施大類培養及專業分流的指導性意見》(民大教學〔2024〕28號)《中南民族大學本科專業設置與動態調整實施辦法(試行)》(民大教學〔2018〕15號)及《關于做好2024年本科學生大類專業分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院工作實際,制定化材學院大類專業分流工作實施細則。
一、專業分流工作小組
組長:祁帆,張道洪
副組長:錢紅亮,李琳
成員:金士威,黃濤,李春涯,洪景萍,黃紹專,張俊珩,張雪花,季維
秘書:孫瑩
二、專業分流對象
化學類、材料類2023級在校本科生
三、具體專業分流計劃
分流專業及計劃人數上限:應用化學100人,化學工程與工藝100人,材料化學120人,高分子材料與工程120人,高分子荊楚卓越實驗班 25人。
四、具體專業分流實施辦法
1、基本原則:學生總成績作為專業分流的主要依據。在志愿優先的原則下,根據總成績排名進行專業分流。先根據第一志愿的填報情況對各專業進行錄取分流;報第一志愿學生人數超過分流計劃人數時,按計劃人數錄滿為止,剩余學生按其第二志愿參加其它專業的分流;報第一志愿學生人數少于計劃人數時,再從第二志愿中錄取分流。
按照學生志愿與專業計劃相結合的原則,在尊重學生志愿的同時,進行指令性調配。
2、日程安排:
⑴ 專業介紹:2024年11月1日以前,召開2023級專業分流宣講會,由專業負責人介紹專業分流精神和實施方法,系專業教師介紹各專業具體情況。
⑵ 學生報名: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學生自愿上交《專業分流志愿表》確定報名結果,同時填寫《2023級化材院專業分流志愿填報匯總表》由班級匯總,并將紙質材料和電子版同時交給年級。
⑶ 學院初審:2024年11月8日-11月15日,學院初審學生志愿,進行專業分流工作。
⑷ 公示:2024年11月18日-11月20日,專業分流名單公示3天。
⑸ 2024年11月21日各專業名單最終確定,上報教務處,并進行教務管理系統分流工作,從第四學期開始,按照新專業進行本科教學。
五、 其他說明
1、學生填報志愿之前務必與家長進行溝通,學生填報志愿表簽字確認時,默認該生已經與家長進行了溝通,公示完畢后不再更改專業志愿。
2、學生填報的兩個志愿必須為不同專業,如學生兩個志愿填寫為同一志愿,則志愿沒有實現的情況下自動劃分到剩下的專業。
3、加權成績同名次的情況下,參考績點成績排名,加權、績點成績均一致的同學參照綜測排名。
附件:中南民族大學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2023級專業分流志愿填報表
2023級化材院專業分流志愿填報匯總表
編輯:孫瑩 責編:李琳 審核:張道洪 上傳:艾麗菲拉 發布時間:202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