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化學一級學科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錄取工作,提高選拔質量,根據教育部、湖北省以及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明確導師的學術權力和責任,不斷提高導師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二、組織機構
1.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考核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紀委書記和學科指導組等組成,全面負責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包括招生計劃的分配、考核過程的監督、錄取辦法的制定和擬錄取名單的審定等。
2.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錄取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成員由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學科專家等組成,具體領導、組織本學院的招生考核錄取工作,并安排專人受理舉報或投訴,做好考生答疑和信訪解釋工作。
三、招生計劃
2025年化學一級學科招收博士研究生,按照錄取非全脫產的在職博士生(包括在職少數民族骨干考生)比例不超過招生總數的20%的原則執行(結果計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則)。
一級學科名稱 |
普通計劃人數 (含碩博連讀) |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
化學 |
18 |
0-1 |
備注: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指標微調。
四、考核方式
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綜合考核采取現場考核方式進行。
五、考核時間
綜合考核時間為2025年5月15日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綜合考核內容及流程
1.考核內容
綜合考核包含筆試、面試和思想政治素質考核等三部分,以百分制計分,按權重計算綜合考核總成績。
1.筆試:基礎理論測試(占比30%)。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內容根據學科特點確定,考試時間3個小時,以百分制計。
2.面試:綜合評價考生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及培養潛力。其中專業素質與科研能力測試(占比50%)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識結構、科研背景和學術研究經歷;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占比20%)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語聽力、口語能力和專業外文閱讀能力。考核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心理健康、讀博動機、職業規劃等方面,考核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面試考核流程
①考生做5分鐘PPT匯報
②考生抽簽回答問題
③面試教師提問
④英語水平測試
七、成績計算
基礎理論測試、專業素質與科研能力測試、英語聽說能力考查等三部分,分別按百分制打分,按比例計算得出考核總評成績。
考核總評成績=基礎理論成績×30%+專業素質與科研能力成績×50%+英語聽說能力成績×20%。(考核總評成績保留2位小數。)
八、考核組織及要求
1.學院按化學一級學科成立考核小組,考核小組不少于5人,其中教授及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的專家不少于3人,組長由具有教授級技術職稱并具有指導博士生豐富經驗的專家擔任。負責對考生進行學術、外語水平、思想政治素質等考查。考核小組對考核結果負責。
2.學院加強一級學科招生考核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考核前,對考核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做好試題保密;對參加考核考生的身份證等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以確保考生的信息真實準確。
3.考核過程要規范,考核全程錄像錄音。專業考核小組成員現場獨立打分,面試過程要有記錄,考核材料保留備查。
4.考生須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考試過程誠信。
5.每位參加考核的考生須繳納綜合考核費100元。
九、錄取原則
1.筆試成績低于60分或考核總評成績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均不予錄取。
2.擬錄取名單確定。考核工作結束后,化學一級學科將根據招生計劃(普通計劃含碩博連讀、骨干計劃)、考生總評成績及導師組綜合意見,按總評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申請考核制考生與碩博連讀考生一同參與排序)。擬錄取名單提交研究生院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學院予以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3.調劑錄取。①按序錄取同研究方向擬錄取考生過程中,若報考導師的招生計劃已滿,考生可申請調劑至同研究方向其他導師。若考生拒絕調劑,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名額依次順延。②若報考某導師的考生,均未達到總評成績入圍標準,該導師可選擇放棄本年度招生或從候補考生中,擇優錄取。③放棄招生的導師,其剩余招生指標優先調配至同研究方向其他導師。
4.考生應符合報考資格,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應屬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將取消考核成績及入學資格。
5.考生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核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6.在擬錄取后、正式錄取前,在職人員須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其全日制脫產學習一年的書面證明,并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導師書面承諾第一學年全日制脫產在校學習,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十、其他
1.集體決策機制。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招生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監督錄取過程,包括考試的申請材料、錄取過程記錄、考核成績單等,并對錄取結果負責。
2.信息公開機制。對考生的報名情況,錄取情況及時公開公示并做出說明。
3.巡視巡查機制。包括在綜合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等。
4.實行回避機制。復試命題、面試教師及相關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復試公平公正的,應當回避接觸當次復試的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評分參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職復試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復試公平公正的,不得參加當次的復試工作。
5.申訴復議機制。由督查工作小組負責申訴受理。受訴電話: 027-67840955、027-67843931。
6.其他未盡事宜,請隨時關注“中南民族大學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網站”通知和“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博士招生群”里的通知。
7.本辦法適用于2025年化學一級學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錄取階段工作,由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和學校相關文件規定為準。
化學與材料科學學院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