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202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及湖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的通知》,為做好我校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202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中的申請條件。
二、申請程序
(一)申請準備
1. 申請人登錄“國家留學網”(www.csc.edu.cn)查閱202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項目選派辦法和項目檢索。
2. 申請人自行或通過所在單位對外聯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并對照《2021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準備申請材料。
(二)網上申報
1. 2021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及2021年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的申請人經所在學院同意后,于2021年3月10日-25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認真準備書面申請材料。
2. 2021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聯合培養博士學位研究生)的申請人經所在學院同意后,于2021年5月10日-25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認真準備書面申請材料。
(三)校內受理
申請人完成網上申報后,將所有申請材料遞交至所在學院審核。學院請按照基金委有關項目選派辦法對申請人 的申請材料、綜合素質、品德修養及身心健康等方面進行審核。經學院審核后,申請人請務必根據以下校內材料受理時間節點將所有材料提交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逾期將不予接收。凡申報材料不真實、不符合要求、與網報信息不一致將予以退回。
1. 校內材料受理清單
(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上申報材料紙質版(兩份);
(2)《中南民族大學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單位推薦意見表》;
(3)《中南民族大學學生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表》
2. 受理時間
序號 |
項目名稱 |
校內受理截止時間 |
1 |
2021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2021年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 |
2021年3月25日 17:00前 |
2 |
2021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聯合培養博士學位研究生) |
2021年5月25日 17:00前 |
聯系人及電話:李老師 87532143
地址:南區20號樓206辦公室
附件: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學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單位推薦意見表》.docx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學學生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表》.doc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