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程序
1.職工去世后,由其符合供養的直系親屬向逝者原所在單位(離退休職工向離退休工作處)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中南民族大學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審批表》。
2.符合供養的直系親屬提出書面申請的同時,還應當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提交以下相關資料:
①被供養人的戶口薄、身份證;
②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無生活來源(含社保養老金)的證明;
③學校出具的在校學生的學籍證明;
④民政部門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兒的認定證明;
⑤養父母、養子女的法定證書;
⑥被供養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
⑦其他相關材料。
3.逝者原單位或離退休工作處審核后,經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并由申請人或親屬將相關資料報組織人事部人事勞資科;
4.組織人事部對報送表格、書面材料進行復審,并經單位負責人審批;
5.組織人事部對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確定供養標準后通知財務處執行;
6.享受供養的遺屬去世后,其親屬應及時通知組織人事部勞資科,聯系電話:(027-67843143);
二、年審程序
1.享受供養的遺屬每年3月31日前須向組織人事部勞資科提供《中南民族大學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人員年審表》。
2.若遺屬子女已年滿18周歲但尚未本科畢業(不包括軍隊院校)者,須在年滿18周歲當月提供相關學籍證明材料。
3.若未按規定時間提供相應材料則停發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中南民族大學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申請表.doc
編輯:嚴偉光 審核:張志遠 上傳:覃運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