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教高〔2019〕6號)、《中南民族大學關于實施大類培養及專業分流的指導性意見》(民大教學 〔2018〕17號)、《中南民族大學本科專業設置與動態調整實施辦法(試行)》(民大教學〔2018〕15號)之規定,按照學校教務處《關于組織開展2022級本科生大類專業分流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和安排,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一)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易立新,戴迎峰
成員:鄧之宇, 陳曉希,李敏杰,李明,皋峰
(二)工作小組
組長:鄧之宇,陳曉希
成員:耿瀟,劉微,邢星,萬麗華,呂昊,趙海波,王斌,張麗娟
二、基本原則
(一)尊重志愿、志愿優先。在合理引導的基礎上,充分尊重學生填報志愿,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立足學生申請志愿,依據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在大類內進行專業分流。
(二)統籌安排。學院根據專業教學條件、專業特色、學生就業等情況確定各個專業接受的學生人數上限。
(三)公開透明。堅持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確保專業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招收專業與對象
(一)招收專業:本次大類分流的招收專業為英語、商務英語、翻譯三個專業。
(二)招收對象:按大類招生的2022級外國語言文學類在籍在校本科生;正在或即將辦理休、退學及入伍的非在校學生無需參與分流;異動至2022級的非大類招生、異動前已完成分流及有明確專業的學生不參加本次分流。
四、分流計劃
外國語言文學大類培養專業的分流計劃原則上如下表所示。
招生大類 |
分流專業 |
最大計劃接收人數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英語 |
62 |
商務英語 |
62 |
翻譯 |
62 |
五、分流依據
(一)學生志愿:學生根據個人意愿,按照附件“專業分流志愿表”中的第一、二、三的順位進行排序填報,前面順位的志愿優先錄取。
(二)學業成績
1. 學業成績:依據第一學期學生方案內學業成績單學分績點排名。
2. 若專業申報志愿人數超過本專業分流最大計劃接收人數,按學業成績排名先后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第一志愿尚未錄滿的專業,不足部分從第二志愿按學業成績排名先后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若第二志愿仍未錄滿,不足部分從第三志愿按總成績排名先后順序依次錄取。
3. 若學分績點相同時,則按加權平均成績排序錄取。
六、分流程序
(一)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審定與公示(2023年3月30日前)
大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內容經我院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后,通過外語學院網頁主頁(通知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大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以實名向我院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意見,我院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對提出的書面意見進行研究,并將研究結果告知當事人。大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經公示無異議、報教務處備案后正式公布實施。
(二)動員指導 (2023年4月7日前)
組織專業分流動員會進行動員和宣講;認真做好學生的動員,引導學生充分分析自身條件,全面了解專業特色、社會需求和就業前景,引導學生理性選擇專業。
(三)志愿填報 (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4日)
學生根據個人興趣和志向,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填報專業分流志愿表,并簽名確認,以班級為單位交學院。
(四)實施分流(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23日)
學院大類專業分流審核專家組根據本方案進行專業分流。
(五)結果公示 (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
專業分流結果在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期內,對錄取名單存在異議的,以實名向所在教學單位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意見。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對提出的書面意見進行研究并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當事人。
(六)結果報送(2023年5月12日前)
公示完成后,將無異議的大類專業分流結果報送學校教務處。
七、注意事項
1.請及時關注外語學院網站發布的相關通知,按時參加專業分流相關工作。未按時填報分流志愿者,由學院進行統籌安排。
2.本實施方案和未盡事宜由外語學院負責解釋。
電話:027-67842392 張老師 郵箱:wy-jiaoxue@mail.scuec.edu.cn
外語學院
2023年3月27日
作者:張麗娟 責編:鄧之宇 審核:戴迎峰 上傳:張麗娟 上傳時間: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