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教高〔2019〕6號)、《中南民族大學關于實施大類培養及專業分流的指導性意見》(民大教學 〔2018〕17號)、《中南民族大學本科專業設置與動態調整實施辦法(試行)》(民大教學〔2018〕15號)之規定,按照學校教務處《關于做好2024年本科學生大類專業分流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和安排,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現將外語學院2023級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2024年3月20日-22日,如有異議請以實名方式向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意見。
意見反饋聯系人:王老師,地點:10-526
外語學院
2024年3月20日
外語學院2023級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一)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易立新 李春雷
成員:鄧之宇 姬揚 李敏杰 李明 皋峰
(二)工作小組
組長:鄧之宇 姬揚
成員:耿瀟 劉微 邢星 萬麗華 呂昊 趙海波 陳驪姍 張麗娟
二、基本原則
(一)尊重志愿、志愿優先。在合理引導的基礎上,充分尊重學生填報志愿,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立足學生申請志愿,依據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在大類內進行專業分流。
(二)統籌安排。學院根據專業教學條件、專業特色、學生就業升學、往年分流情況等確定各個專業接受的學生人數上限。
(三)公開透明。堅持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確保專業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招收專業與對象
(一)招收專業:本次大類分流的招收專業為英語、商務英語、翻譯三個專業。
(二)招收對象:按大類招生的2023級外國語言文學類在籍在校本科生;正在或即將辦理休、退學及入伍的非在校學生無需參與分流;異動至2023級的非大類招生、異動前已完成分流及有明確專業的學生不參加本次分流。
四、分流計劃
外國語言文學大類培養專業的分流計劃原則上如下表所示。
招生大類 |
分流專業 |
最大計劃接收人數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英語 |
55 |
商務英語 |
55 |
翻譯 |
55 |
五、分流依據
(一)學生志愿:學生根據個人意愿,按照附件“專業分流志愿表”中的第一、二、三的順位進行排序填報,前面順位的志愿優先錄取。
(二)學業成績
1. 學業成績:依據第一學期學生方案內學業成績單學分績點排名。
2. 若專業申報志愿人數超過本專業分流最大計劃接收人數,按學業成績排名先后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第一志愿尚未錄滿的專業,不足部分從第二志愿按學業成績排名先后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若第二志愿仍未錄滿,不足部分從第三志愿按總成績排名先后順序依次錄取。
3. 若學分績點相同時,則按加權平均成績排序錄取。
六、分流程序
(一)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審定與公示(2024年3月28日前)
大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后,通過外語學院網站主頁(通知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大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學院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意見,學院工作領導小組對所提書面意見進行研究,并將研究結果告知當事人。大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經公示無異議、報教務處備案后正式公布實施。
(二)動員指導 (2024年4月12日前)
組織專業分流動員會,認真做好學生動員,使學生全面了解專業教學條件、專業特色、社會需求和就業前景,引導學生結合自身條件理性選擇專業。
(三)志愿填報 (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9日)
學生根據個人興趣和志向,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填報專業分流志愿表,并簽名確認,以班級為單位交學院。
(四)實施分流(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7日)
學院大類專業分流審核專家組根據本方案進行專業分流。
(五)結果公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
專業擬分流學生名單在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擬分流學生名單存在異議的,以實名向學院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意見,工作領導小組對所提書面意見進行研究并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當事人。
(六)結果報送(2024年5月10日前)
公示完成后,將無異議的大類專業擬分流學生名單報送學校教務處。
七、其他說明
1.請及時關注外語學院網站發布的相關通知,按時參加專業分流相關工作。未按時填報分流志愿者,由學院進行統籌安排。
2.本實施方案和未盡事宜由外語學院負責解釋。
3.如有疑問,請咨詢外語學院教學秘書張老師,電話:027-67842392,地點:10號教學樓540辦公室
附件:中南民族大學外語學院2023級大類專業分流志愿表
作者:張麗娟 責編:鄧之宇 審核:李春雷 上傳:王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