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良。
(二)誠實守信,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獲得本科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五)申請者在本科階段公開發表過學術論文,或取得相關科研成果,或在國內外重大競賽中獲獎,可優先考慮。
二、接收專業
學術型碩士:環境科學與工程
專業型碩士:資源與環境
三、基本程序及要求
(一)填報志愿
9月22日,“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后,申請者登陸“推免服務系統”完成注冊并填報志愿。
(二)資格審核
申請者在學院復試時,須向學院提供下列材料:
1.申請者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者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科學習成績單(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4.外語考試成績單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有關學術成果(發表論文、出版著作、科研成果或獲獎證書),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者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證明個人綜合素質、學術潛力的其他材料。
7.思想政治情況鑒定表1份(附件2)。申請人所在學院審查申請者的政治立場、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情況,出具書面材料并加蓋學院黨委公章。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紙大小(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申請材料均需遞交或郵寄給學院研究生秘書。
學院完成資格審核后,將于9月23日9:00后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向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發送復試通知。申請者收到通知后須于4小時內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內給予回復。
(三)復試安排
1.復試形式
采取現場面試方式進行復試。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2.復試的內容及要求
復試分為綜合測試、外語水平測試,應在相對獨立的時段內分別完成,以保證復試效果。
(1)綜合測試
面試專業:環境科學與工程、資源與環境
面試時間:9月25日下午14:00-18:00
面試地點:13號教學樓260室
備考點:13號教學樓249室
復試流程:
① 考生抽簽并回答問題
② 面試教師提問
綜合測試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考生進行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三是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四是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五是人文素養;六是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以專業為單位組織面試,面試小組由5名教師(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組成。面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面試過程要有記錄。面試結束后,面試小組成員須在面試記錄單上簽字。
綜合測試以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50分。
(2)英語水平測試
面試專業:環境科學與工程、資源與環境
面試時間:9月25日下午14:00-18:00
面試地點:13號教學樓260會議室
備考點:13號教學樓249圖書室
復試流程:
①考生做簡短的英文自我介紹
②考生抽簽并回答問題
抽取一篇不少于300單詞左右的英語文章,由考生閱讀后向復試小組翻譯文章的主要內容,由復試小組教師隨機提出與文章相關的問題,綜合考查學生的閱讀、翻譯、聽力和口語水平。英語水平測試的面試教師不少于3名。
英語水平測試以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50分。
綜合測試和英語水平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5分鐘。
(四)錄取規則
1.復試成績計算
綜合測試成績=各位面試教師成績之和÷面試教師人數
外語水平測試成績=各位測試教師成績之和÷測試教師人數
復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外語水平測試成績。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
2.以下情況均屬于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低于60分;(2)綜合測試成績低于30分;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復試合格考生,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以及考生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
我校將在復試后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復試合格申請者發送“待錄取”通知。申請者收到通知后須于4小時內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內給予回復。
志愿提交48小時后仍未接到復試通知、復試未通過,或拒絕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五)復試費用
免收復試費。
四、其它事項
(一)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也不再參加我校組織的統考碩士研究生的復試。
(二)復試期間不安排體檢,體檢工作在2026年9月新生開學報到期間進行。
(三)申請者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經發現申請者提交的材料內容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四)實行回避制度。復試命題、面試教師及相關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復試公平公正的,應當回避接觸當次復試的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評分參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職復試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當次復試公平公正的,不得參加當次的復試工作。
(五)投訴、申訴
我校研招辦負責推免生接收階段的投訴或申訴,重大問題由學校紀委、監察處受理。
投訴、申訴電話:研究生院 027-67843396/67842123
(六)咨詢渠道
咨詢電話:劉老師027-67841369,13125199924
資源與環境學院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