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導民族工作部門和相關單位、科研院所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推動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國家民委現開展2022年度全國民族工作優秀調研報告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此次評選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優秀獎,獎項數量根據申報情況按一定比例設置,對獲獎者頒發“國家民委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調研報告類)”獲獎證書,不設獎金。
二、申報條件
(一)調研報告。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
2.為2022年度內完成的原創性調研成果;
3.符合研究規范和文體規范,工作總結、學術論文等不在參評范圍;
4.正文字數不超過1萬字,全文不得出現作者姓名、申報單位等相關信息;
5.以少數民族文字報送的材料,須提交完整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翻譯稿;
6.已有實際應用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二)申報人。
1.申報人須為調研報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報人只能申報1篇調研報告;
2.申報人須是申報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
3.同一調研報告的作者不超過5人,作者姓名、人數和排名順序由申報人確定,以加蓋公章的《國家民委全國民族工作優秀調研報告評選申報一覽表(2022年度)》所填“調研報告作者”為準,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調研報告上署名。
(三)申報單位。
1.申報人通過各單位申報,不接受個人申報;
2.我校申報數量不超過10篇;
3.申報單位須對申報人的政治表現給出鑒定意見,同時須對調研報告的政治方向、原創性、規范性以及是否符合此次評選條件等方面給出鑒定意見;
三、申報材料規范
(一)紙質版申報材料。
1.申報材料包括三個部分:《國家民委全國民族工作優秀調研報告評選申報一覽表(2022年度)》(附件1),《國家民委全國民族工作優秀調研報告評選申報表(2022年度)》(附件2)及相應證明材料,調研報告正文。如出現申報材料內容不一致,以加蓋公章的《申報一覽表》(附件1)為準;評審程序啟動后不接受更改更換申報材料的要求;
2.調研報告正文須按《全國民族工作優秀調研報告正文格式及技術標準》(附件3)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設目錄、標注頁碼、與其他申報材料分開裝訂;
3.《國家民委全國民族工作優秀調研報告評選申報表(2022年度)》(附件2)不留空白項,與相應證明材料一起裝訂;
4.所有紙質材料均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一式5份。
5.學校遴選階段,學院只需提交本單位《申報一覽表》的電子版和紙質版(須加蓋公章)以及申報者的紙質材料。請認真審核匯總表內容與申報者紙質材料一致。進入學校上報階段后,請申報人嚴格按照國家民委通知要求,提交正式的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
四、其他事項
(一)涉密材料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報送,不按要求報送造成失泄密的,由申報人和申報單位承擔責任。
(二)報送截止日期為2023年2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及電話:李晴?67843907
電子材料:請科研秘書通過企業微信發送
科學研究發展院
2023年1月16
(責編:楊科,審核:李利,上傳:楊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