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務處《關于組織開展2022級本科生大類專業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2022級大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1.成立以院長和書記任組長,教學副院長和副書記任副組長,相關教研室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2.由學院領導、教研室主任和教師代表組成考核專家組。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學生自愿原則,學生根據自身愛好及特長在所修讀的大類中選擇專業并填報志愿。
2.堅持統籌安排原則,學院根據專業教學條件、專業特色、學生就業等情況確定各個專業接受的學生人數上限。
3.堅持擇優競爭原則,若志愿填報的學生人數超出專業接受的學生人數上限,根據各大類專業公布的程序擇優錄取。
三、社會學大類專業分流的程序
1.社會學大類包含民族學、社會學、社會工作三個專業,社會學、社會工作專業接受的學生人數上限為70人,民族學專業接受的學生人數上限為40人。
2.學生根據自身愛好及特長,在所修讀的社會學類中選擇1個專業(民族學、社會學、社會工作)填報志愿。
3.若填報志愿人數超過專業接受的學生人數上限,按照學生方案內成績單學分績點由高到低錄取滿為止。如學分績點相同,按照公共必修和基礎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4.若本大類學生在第一次專業分流時,只有1個專業招錄人數不足,則未錄取的學生自動轉入該專業,不再進行二次分流。若本大類學生在第一次分流時,出現2個專業招錄人數不足時,按照前述程序在未招滿的2個專業內進行第二次分流。
四、歷史學大類專業分流的程序
1.歷史學大類含歷史學、文物與博物館學兩個專業,歷史學、文物與博物館學專業接受的學生人數上限均為40人。
2.學生根據自身愛好及特長,在所修讀的歷史學類中選擇1個專業(歷史學或文物與博物館學專業)填報志愿。
3.若填報志愿人數超過專業接受的學生人數上限,則按照學生方案內成績單學分績點由高到低錄取滿為止。如學分績點相同,按照公共必修和基礎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由高到低錄取。未錄取的學生自動轉入另一專業,不再進行二次分流。
五、時間安排
4月7日前,經報教務處備案同意后,發布大類專業分流通知和工作方案。
4月7日至4月23日,組織動員,各專業完成大類專業分流方案與政策宣講、專業介紹與答疑。
4月24日至25日,志愿填報。
4月26日至4月30日,第一次專業分流
5月1日至8日,第二次專業分流。
5月9日前,名單公示。
5月12日前,結果報送。
六、附則
1.本實施方案中的學分績點、學分加權平均成績以教務系統管理端導出數據為準。
2.對專業分流結果有異議者,在規定時間內書面向領導小組提出,由領導小組負責答復。
3.本實施方案由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項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2023年4月3日
責編:楊科,審核:陳祥軍,上傳:楊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