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 |||||||||||||||||||||||||||||||||||||||||||||||||||||||||||||||||||||||||||||||||||||||||||||||||||||||||||||||||||||||||||||||||||||||||||||||||||||||||||||||||||||||||||||||||||||||||||||||||
發布時間:2024-03-25 瀏覽次數: | |||||||||||||||||||||||||||||||||||||||||||||||||||||||||||||||||||||||||||||||||||||||||||||||||||||||||||||||||||||||||||||||||||||||||||||||||||||||||||||||||||||||||||||||||||||||||||||||||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關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鄂招辦〔2024〕6號)等文件精神和《中南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一)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規范、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的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和潛在能力素質。 二、復試錄取工作組織及職責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領導、組織我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學院黨委書記、院長任組長,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為副組長,學院紀委書記、學科(專業)負責人為成員,統籌安排相關工作。 (一)指導各專業復試小組開展相應專業復試工作。 (二)遴選面試教師,開展導師培訓。 (三)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 (四)統籌做好復試場地與設施準備、人員選拔與培訓、技術支持等。 (五)做好試題庫建設、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考核和錄取等工作,并做好相應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統籌做好政策宣傳、輿情應對、信息公示等工作。 (七)做好其他相關工作。 三、復試名單確認及復試考生要求 (一)確定復試名單 1.招生計劃 學院各學科(專業)普通招生計劃擬招生人數(不含推免生)具體如表1所示: 表1 各學科(專業)普通招生計劃擬招生人數
2.差額復試 根據各專業生源情況,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報考我院第一志愿過線的考生,社會學、人類學、民俗學、中國少數民族史、中國史、博物館全部納入復試名單,民族學、社會工作按照1:1.3的比例確定復試名單,若末位考生出現同分現象,均入圍。 學院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逐一通知復試考生本人,告知復試時間、方式等信息,以確定復試名單。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二)復試考生要求 1.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 2.參加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符合報考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學校接收的推薦免試學生不再參加本次復試。 4.我院各專業均不進行破格復試。 四、復試的形式、過程管理和內容 (一)復試形式 采取現場復試方式進行復試。 (二)復試過程管理 學院將在復試前發布具體時間和安排,并逐一通知到所有復試考生。采用“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三) 復試內容 1.筆試 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考試科目以《中南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招生專業、考試科目設置及參考書目一覽表》公布的為準(見表2)。由學院自行組織復試試題的命制、印制、封裝,承擔試題的安全保密責任,確保公平公正。 表2 各學科(專業)復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2.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以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1)綜合測試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考生進行考察: 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三是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四是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五是人文素養;六是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面試組成人員以專業(領域)為單位成立面試小組;人數較少的多個相近專業可合并進行;面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名教師(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要根據學科特點,認真研究面試的內容、方法、評分規則,面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面試過程要有記錄。面試結束后,面試小組成員須在面試記錄單上簽字。 (3)綜合測試題目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由招生單位自行命制,專人保管,面試開始前隨機抽取。 3.外語水平測試 外語水平測試以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測試內容為聽力及口語,與綜合測試同時進行,參與外語水平測試的面試教師一般不少于3名。 綜合測試和外語水平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5分鐘。 4.加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結業生),還須加試2門與報考專業的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注: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中也須加試),加試科目見表3。加試方式為筆試,每科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評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表3 各學科(專業)加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5.成績計算 綜合測試成績=各位面試教師成績之和÷面試教師人數 外語水平測試成績=各位測試教師成績之和÷測試教師人數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外語水平測試成績 復試成績滿分300分,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 總成績=初試成績×70%+[(復試成績÷3)×5]×30% 五、復試工作具體時間安排 本次復試工作分為兩批次進行,第一批次為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第二批次為調劑考生。校外考生憑準考證進校。 (一)一志愿考生復試安排 1.報到以及資格審查: 時間:3月27日(周三)上午8:30-12:00 地點: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辦公室(5號樓附樓111) 復試之前學院要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仔細核對。考生須按時提交準考證、身份證和畢業證書(2024年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等相關材料復印件。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報考規定者,不予復試。學院對考生提交的學籍學歷認證報告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簽字蓋章后交研招辦備案。不同類別的復試考生須按照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特別提示: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予復試。所有被錄取的新生,入學時均須審查本科畢業證書,無法提供畢業證書者,取消入學資格。 繳費:按照湖北省物價局審批的標準,每位復試考生需繳納復試費100元。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不另外繳費。 2.專業課筆試: 時間:3月27日(周三)下午14:00-16:00 地點:11號或15號教學樓(具體教室報到時查看) 3.同等學力加試: 時間:3月27日(周三)下午16:10-19:10 地點:11號或15號教學樓(具體教室報到時查看) 4.綜合面試: 時間:3月28日(周四)8:30-17:00 地點:11號或15號教學樓(具體教室報到時查看) (二)調劑考生復試安排 2024年4月8日至4月22日,具體時間待研招網調劑系統開放后確定開放時段,確定調劑考生復試名單后,根據工作實際和學校要求再具體確定,并另行通知復試時間和安排。 (三)考生誠信 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向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強化對考生的誠信要求,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依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核查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招生單位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仔細審查考生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學202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鑒定表》。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體檢 擬錄取考生(含推免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具體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六、錄取 (一)錄取程序 1.招生計劃分配。學院按照學科發展需要,根據學校分配招生計劃數確定各專業招生人數。“骨干計劃”和“士兵計劃”的招生計劃單列。 2.復試結果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分管副院長聯合簽署意見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送交研招辦。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錄取結果負責。 3.研招辦依據教育部、湖北省和學校的規定,對學院的復試結果和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初審,審核匯總后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4.研招辦對擬錄取考生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通過“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上報擬錄取名單。 5.學校(由研究生院代理)與定向培養研究生簽訂相關協議書,對非定向研究生組織調檔并政審。 (二)錄取規則 1.復試成績低于180分,筆試或綜合測試成績低于60分,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復試合格考生,根據學院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 3.“骨干計劃”和“士兵計劃”考生擬錄取過程以研究生院發布的復試錄取辦法為準。 (三)錄取其他要求 1.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網報時填寫的為準,虛假及復試時更改的民族成份無效。 2.“骨干計劃”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在職考生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 3.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或簽訂定向培養協議,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學校和學院不承擔責任。 4.考生因資格審查不合格被取消錄取資格的,或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錄取資格的,招生計劃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5.被錄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5月1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院同意,研究生院批準,可以參加工作1或2年,再入校學習,逾期不再辦理。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本單位當年的招生計劃。 七、信息公開 (一)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及時、充分、規范的進行信息公開。 (二)復試錄取細則、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等須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通過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其中復試錄取細則、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前在學院網站公布,紙質文本在學院公告信息欄內張貼。 八、監督檢查 學校及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錄取過程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學院在復試錄取工作中要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維護學校的聲譽。要保證復試錄取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 咨 詢 電 話:席老師,027-67843791 投訴、舉報電話:王老師,027-67842651 九、附則 (一)本辦法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未盡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相關招生文件和學校研究生院的文件為準。
中南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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