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錄取工作,提高選拔質量,根據教育部、湖北省以及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統籌考慮學校學科專業特點等情況,結合我院民族學學科實際,特制訂本細則。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在考核選拔中的作用。明確導師的學術權力和責任,不斷提高導師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3.遵循回避原則。為了維護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工作環境,有效避免利益沖突,確保招生工作的廉潔和高效履行,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錄取工作將嚴格執行親屬回避原則,凡有直系親屬報考本次招生的導師和工作人員,不得參與本次招生工作。
二、招生考核錄取工作組織及職責
1.學院成立招生考核錄取工作小組,具體領導、組織本學院的招生、考核、錄取工作。學院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為副組長,學院紀委書記、二級學科負責人等為成員,統籌安排相關工作。
2.各二級學科成立考核小組,考核小組不少于5人,其中教授及相當技術職務以上的專家不少于3人,組長由具有教授級技術職稱并具有指導博士生豐富經驗的專家擔任。負責對考生進行學術、外語水平、思想政治素質考查。考核小組對考核結果負責。
3.學院招生考核錄取工作小組要切實加強對招生考核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考核前,對專業考核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方面的培訓,做好試題保密;對參加考核考生的身份證進行資格審查,以確保考生的信息真實準確。
三、考核名單確認及考核考生要求
(一)確定考核名單
實行差額考核。根據總體生源情況,按照擬招生專業1:3的比例實行差額考核。學院通過電話提前逐一通知考生本人,并告知考核時間、方式、復試注意事項等信息,并確定考生是否參加考核。考生不按時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學院各二級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擬招生人數(包括少骨計劃)具體如表1所示:
表1 各二級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擬招生人數
學科(專業) |
民族學 |
中國少數民族史 |
中國少數民族藝術 |
擬招生人數 |
10 |
5 |
3 |
(二)考核考生要求
1.參加考核的考生符合英語免考要求,或在學校組織的英語統一測試中達到60分(少數民族骨干計劃50分)及以上。
2.考核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評議,根據申請材料評價成績按招生專業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考核的考生名單。若合格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但不足綜合考核差額比的專業,可以按照實際合格人數確定綜合考核名單。
3.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并參加考核。未按時報到,或聯系不上,或聯系后仍未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考核),如因個人原因導致入場延誤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綜合考核的方式和內容
(一)考核方式: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經綜合研判,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綜合能力考核采取現場考核方式進行。
(二)考核內容
綜合考核包含筆試、面試和思想政治素質考核等三部分,以百分制計分,按權重計算綜合考核總成績。
1.筆試:基礎理論測試(占比30%)。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考試時間3個小時。
2.面試:綜合評價考生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及培養潛力。其中專業素質與科研能力測試(占比50%)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識結構、科研背景和學術研究經歷;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占比20%)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語聽力、口語能力和專業外文閱讀能力。考核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心理健康、讀博動機、職業規劃等方面,考核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考核過程要求:考核過程要規范,考核全程錄像錄音。專業考核小組成員現場獨立打分,面試過程要有記錄,考核材料保留備查;考生須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考試過程誠信;每位考生需繳納考核費100元。
5.成績計算:
基礎理論測試、專業素質與科研能力測試、英語聽說能力考查等三部分,分別按百分制打分,按比例計算得出考核總評成績。
考核總評成績=基礎理論成績×30%+專業素質與科研能力成績×50%+英語聽說能力成績×20%。(考核總評成績保留2位小數。)
五、綜合考核工作具體時間安排
1.資格審查
考生需提供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準考證、身份證原件、碩士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留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原件、應屆生提供研究生證原件),外語水平證書原件和思想政治表現審查表以供查驗。凡未進行資格復審或復審未通過者不能進入綜合考核。學院審核后,紙質材料和證書復印件留存備查。
時間:5月8日9:00-11:00
地點: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5F-111
2.筆試
時間:5月8日14:00-17:00
地點:11號教學樓11206
3.面試
時間:5月9日8:30-17:00
地點:11號教學樓11504、11505、11506、11507
六、擬錄取
1.擬錄取名單確定。筆試成績低于60分或考核總評成績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均不予錄取。考核結束后,學院根據招生計劃、考生總評成績、導師組意見等相關情況,普通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下簡稱骨干計劃)分別按二級學科,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定向就業的普通計劃考生在二級學科內根據指標限額錄取,若有空出的擬錄取名額,由所在二級學科按成績排名次序增補擬錄取者;排名相同者按考生材料審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擬錄取,并報研究生院審核,審核后的綜合考核成績由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2.調劑錄取。若某一二級學科專業生源不足,依照導師意愿,可在其它二級學科專業上線考生中調劑,在考生自愿的基礎上根據總成績依次調劑錄取。若仍然不能調劑錄取到合適考生,該指標由一級學科決定調劑給其他二級學科專業,以保證招生計劃的完成。
3.骨干計劃指標單列。考生不能在普通計劃和骨干計劃之間調劑錄取。
4.考生應符合報考資格,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應屬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將取消考核成績及入學資格。
5.學院錄取非全脫產學習的定向就業(不調檔案)普通計劃和在職骨干計劃考生不能超過本單位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20%。
6.考生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核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7.在擬錄取后、正式錄取前,在職人員須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及招生學院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其全日制脫產學習一年的書面證明,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七、信息公開
招生考核錄取方案、綜合能力考核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等 經學校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通過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
八、監督檢查
學校紀檢部門和學院紀委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錄取工作流程進行全程監督檢查。招生考核錄取工作中要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招生考核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維護學校的聲譽。
咨 詢 電 話:席老師,027-67843791
投訴、舉報電話:王老師,027-67842651
九、其他
1.本辦法適用于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綜合考核及錄取階段工作,由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招生考核錄取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相關招生文件和學校研究生院的文件為準。
中南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