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務處《關于做好2025年本科學生大類專業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2024級大類專業分流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一)民族學與社會學院2024級大類專業分流領導小組
組長: 陳祥軍 錢文彬
副組長:方長明 王璐璐
組員: 齊子通 劉占勇 劉宏宇 高晶晶 盧飛
秘書:袁磊 王瑩
(二)考核專家組
組長:方長明 王璐璐
小組成員:齊子通 劉占勇 劉宏宇 高晶晶 盧飛
秘書:袁磊 王瑩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學生自愿原則,學生根據自身愛好及特長在所修讀的大類中選擇專業并填報志愿。
2.堅持統籌安排原則,學院根據專業教學條件、專業特色、學生就業等情況確定各個專業接受的學生人數上限。
3.堅持擇優競爭原則,若志愿填報的學生人數超出專業接受的學生人數上限,根據公布的程序擇優錄取。
三、專業分流程序
1.歷史學大類含歷史學、文物與博物館學兩個專業,歷史學、文物與博物館學專業接受的學生人數上限為45人。
2.學生根據自身愛好及特長,在所修讀的歷史學類中選擇1個專業(歷史學或文物與博物館學專業)填報志愿。
3.若填報志愿人數超過專業接受的學生人數上限,則按照學生方案內成績單學分績點由高到低錄取滿為止。如學分績點相同,按照公共必修和基礎必修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由高到低錄取。未錄取的學生自動轉入另一專業,不再進行二次分流。
五、時間安排
3月28日前,經報教務處備案同意后,發布大類專業分流通知和工作方案。
4月1日至4月21日,組織動員,各專業完成大類專業分流方案與政策宣講、專業介紹與答疑。
4月22日至26日,志愿填報。
4月27日至4月30日,專業分流
5月6日前,名單公示。
5月9日前,結果報送。
六、附則
1.本實施方案中的學分績點、學分加權平均成績以教務系統管理端導出數據為準。
2.對專業分流結果有異議者,在規定時間內書面向領導小組提出,由領導小組負責答復。
3.本實施方案由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項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4.本實施方案公示期為3月25日-- 3月27日,公示期內有異議請書面向領導小組反映。受理人:王老師,地點:5F-110,郵箱:562509805@qq.com。
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2025年3月25日